第1266章 这是平凡斯拉夫男孩改变命运的契机(3 / 4)

哥罗德学校就读。

「我一定能选上,否则就是对两年学业的亵渎。你们不用担心,我若选上就想办法把你们拉进来。至于竞技选拔怎样做,我教你们……」

如此豪言的男孩摇身一变成为同乡眼里的大哥,这种男孩的确有自信的理由。

要如何做竞技选拔,只要复刻一番学校的期末体能考试不就可以了。

踢正步、排队列、整齐走步……如此种种不止是训练新兵的纪

律性,因为它就是历代以血的代价从战争中学到的经验。

现在才是九世纪,罗马时代的方阵作战在中世纪前期一切要素几乎失传,崛起的蛮族国家们不得不从零摸索,各路维京部族找到了「搭盾墙」战术,意外得到了古时罗马军团的一定要素。

留里克并没有直接效仿罗马,或者说训练学生们踢正步排队列就是一种想当然的行为。

为什么不这么做?做不到这些也配做学生?

哪怕接受的只是两年教育,被强制体能训练的男孩在草地上列队,在教官左右左的喊话中整齐前行,在他人看来仿佛就是军队。

让连左右都分不清的男孩学会列成矩阵整齐走路,往往只需要三天高强度集训即可做到,毕竟

他们绝不比数百年后的人弱智,他们缺的只是一些知识与方案以及了解这一切的指挥官。

「竞技选拔」仿佛是一种体育考试,只是它更为严苛。

倘若来了四千个形形***男孩,就必须从中选两千个吗?

不!如果只有一千人能通过跑步测试,那么就选一千人。

今日风和日丽秋高气爽,留里克一身戎装,携王后、太子,在骑兵队护卫中高调登场!

留里克的确以极高效率完成了第三、第四骑兵队的组建,队伍框架设计完毕,这两支部队真的拥有合格战斗力?留里克对之持否定态度。他们过于稚嫩,倒是有资格为王室炫耀光荣。

….

且说新编的两支骑

兵队,留里克从奥斯塔拉公国要来一匹马,还将给妾室贝雅希尔护士的佩切涅格侍卫拉进来充当骑兵队的小队长。

整个城市的居民看到三支骑兵队云集的模样,马匹基本是草原马(母马为主,公马次之,而骟马开始出现),士兵衣着统一,白熊皮帽上有插着相似染色的大雁羽毛。骑兵们再扛着一根更多充当仪仗的骑矛,马鞍挂着弓或十字弓,箭袋中的箭羽毛呈茸茸一团,腰间佩剑清晰可见。

民众议论纷纷,倘若最骁勇的第一骑兵队在此岂不是更加威武?

衣着华丽整洁而不失威武霸气的骑兵在此,前来接受竞技选拔的各地年轻人被着实来了一记下马威。因为第二骑兵队很多人参与过战争,参与过杀戮,溢散出的气质令人有些恐惧。

突然,鼓声号声大作,一众披着熊皮,以熊头为装饰的战士赫然出场,好好看看他们,这些人居然有整块铁打造的胸甲,他们是常备军第一步兵旗队无疑了,这些人在充当仪仗。

竞技选拔之现场俨然成了留里克炫耀武威的契机,毕竟计划远征一个大国,民众间一定会有对战争风险的质疑即便他们迫于形式不说,令其彻底闭嘴或许不切实际,但炫耀一番军威提振士气,应该可以让质疑者服气。

因为对于人口庞大的斯拉夫族人,在诺夫哥罗德城外集结的大军就是他们能见识到的唯一军队。他们不知道

这支大军是否能轻易击败遥远世界的敌人,对于法兰克几乎一无所知。但是他们知道,在十一年前起兵反叛的松针庄园与其仆从被彻底摧毁,巨冢可能埋葬了一万人。此乃彼时罗斯-同盟农庄联军所为,而前来参加竞技的男孩们,多数就是当年同盟农庄既得利益者后裔。

男孩们对罗斯军的强大深信不疑,渴望自己能成为这强力队伍的一份子。

就在这里,留里克当众做了一番简要演讲。

即便呼呼北风横扫空旷地,令他竭力扯着嗓子的宣讲缺乏穿透力。

他并没有宣布一些全新主张,前来凑热闹的各个斯拉夫博雅尔、老罗斯系贵族们只想着「竞技」早点开始,为缺乏乐子的生活增添一把刺激的享受。

所谓竞技并非要求竞选的年轻人带着木头武器组团战斗,此乃选拔完成后再进行的组队训练。

竞技首先选择体能达标着,其中最大的项目不是别的,正是长跑。

奔跑长度一千个stika,略短于一千米。对于这个时代的男孩,无论哪个族裔他们平日生活都要做大量运动,奔跑是一个常态,但在达标时间里跑完规定距离着实有难道。

留里克是故意所为,一副玻璃吹制的砂时计摆在终点,在与终点间由旗语兵相互联络。

能完成此中长跑的人耐力与爆发力都不错,继而改善伙食后进行接近五千米的拉力训练也就成为可能。

他相信

,仅仅是这番竞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