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逛逛。” 文旭心中一动,竟然生出了想将她永远藏起来,不让她回将军府的冲动。 林晴雪戴上了面纱,与文旭一同出了客栈。虽然天已经黑了,但是这皇城的街上,依旧十分的热闹。 二人走了一会儿,文旭带着林晴雪进了一间首饰铺子。 “这位老爷,给夫人买支簪子吧!”老板娘站在柜台里冲文旭说道。 “不……”文旭想要否认,但是扭头一瞧,只见林晴雪娇羞的低下了头,他忽然就不想否认了。 他走到柜台前,冲老板娘道:“将你们这儿最好的簪子都拿出来。” “好勒!”老板娘见这是来了大主顾,便忙将铺子里最好的簪子都摆到了柜台上来。 文旭扫视了一眼,拿起一支实心的莲花金簪,献宝似的冲林晴雪道;“这支你可喜欢?” 在文旭的心里,林晴雪就是一朵绝世的白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这样的簪子,林晴雪以前不知道拥有多少,自然是不稀罕的。不过,她还是点着头道:“很好看,我很喜欢。” 老板娘忙夸:“这位老爷你眼光真好,一挑便挑到了我们铺子里最好的簪子。” 文旭立刻道:“这簪子多少银子?我要了!” 既然大小姐喜欢他挑的簪子,他便将这簪子,买下来送给她。 老板娘:“这簪子三百两银子。” 文旭的嘴角略不可见的抽了抽,这小小的簪子,可是他大半年的俸银。不过,常人有狂撒千金,只为博美人一笑。如今,他不过花三百两银子博心上在之人一笑,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买了。”文旭说着,便将簪子插在了林晴雪的发间。 “谢谢文大哥。”林晴雪娇声道谢。 文旭看着她发间那闪着金光的簪子,心口满满涨涨的。从怀里掏出钱袋子,将自己好不容易攒的三百两银票拿了出来,递给了老板娘。 文旭同一个月的俸银不过才四十两,家里的开销不用他操心,都是陈丽娘在出银子。但是他每个月少不得还要请人吃酒,这三百两银子,他可攒了一年多。 老板娘嬉笑颜开的接过银票,“老爷夫人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二人出了铺子,又逛了一会儿,文旭才不舍的送林晴雪回了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