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何贵干?”
“很好。”
年轻人听到回答,点了点头,然后抬脚就迈进了钱庄的大门。
他的脚步轻盈中却又带着沉稳,只两步之间,就已经来到了钱庄的柜台前。
刘启才心里顿时一沉,他有些意外,原因是这个看似普通的人其实并不是一个普通人。
刘启才赶紧跟了上来,还没等他开口,那年轻人就一抬头,平凡的脸庞上没有多余的表情,语气平淡的道:“我是来送信的。”
刘启才看到他的脸时,竟然忍不住神色一变。
因为刘启才看到面前这个戴着斗笠的年轻人,他那两只眼珠居然是深蓝色的。
这种异于常人的奇异特征,就表明了这个人身上并没有纯粹的中土人的血统。但让刘启才心里诧异的是,年轻人的相貌肤色却又与中原人并无二致。
刘启才还处于一种恍然之中,那年轻人却已经伸手拿出来一件东西。
一片银色的羽毛。
年轻人把那根纯银打造栩栩如生的羽毛递到了刘启才面前。
刘启才心里还在揣测对方的身份,就看到了那根羽毛。他先是一愣,然后好像就忽然想到了什么,顿时神色又再一变。
他伸出手,谨慎的接过了那片羽毛。
那年轻人并没有在意刘掌柜异样的神情,然后又从怀里取出了一封信,交到了刘启才手上。
“把这封信,送到金陵古掌柜手上,要快。”
然后再没有多余的话,年轻人就转身出门而去了。
刘启才慌忙回神,他快步走到门口张望,却发现那个人早已没有了踪迹。
老掌柜皱着眉头,麻利地将大门关紧锁住,然后他坐在一张椅子上,低头仔细端详着手上的羽毛和信封。
刘启才脸色有些怪异,他有些警惕的朝四处看了看,确定屋子里的那几个伙计已经在后院休息了以后,才又将目光聚集在手上。
那片纯银的羽毛轻若无物,却又栩栩如生,几乎与真的羽毛没什么差别。
刘启才脸色渐渐凝重,因为这片羽毛他并不算陌生。
因为他曾在某人的手上见过这片羽毛。
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汇通银庄的总掌柜古万年。
刘启才至今还能够清楚的记得当时的情形。
三年前,刘启才与其他一百零七家汇通银庄分号的掌柜在金陵参加古万年六十岁寿辰,寿宴以后古万年召集下属,并亲口对他们说过一段话。
古万年说话的时候,手上就拿着一片羽毛,那根羽毛与现在刘启才手上的这根一模一样。
古万年拿着那片羽毛对他手下一百零八个银庄分号掌柜们说:“请大家记住这片羽毛,将来只要是在有我汇通银庄的地方,不管在任何时候,只要有人拿着同样的羽毛来找你们,不论他要你们做什么,你们都要无条件的接受他的要求。”
古万年说这句话的时候很严肃,因为他不是随口说说,而是在下命令。
一百零八家分号掌柜都记住了这件事。尽管他们有疑问,但既然古万年没有过多解释,那就说明这其中的原因肯定就不是他们能够知晓的。
刘启才回到常州接任常州银庄分号,时间一晃就已经过了四年。
这四年中,从没有人拿着羽毛来找过他。所以刘启才几乎已经快忘了这件事。
可现在真的就有人送来了一根羽毛。
刘启才又看着那封信,信封是普通的信封,没有其他特别的特征,封口也只是随意用火漆封住。
刘启才虽然已经上了年纪,但眼力依旧很好,所以他看到了那用以封口的火漆上有一处极小的印记,那印记就是一片羽毛的形状。
刘启才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站了起来走向了后院。
不多时,汇通银庄后院的马厩里,就有一匹快马飞驰而出。
快马一路奔驰出城,直向金陵方向而去。
三天后,金陵城。
有一个来自常州的骑士,他日夜兼程中途跑死了四匹好马,终于赶到了金陵城汇通银庄的总堂。
他如此风尘仆仆的赶到金陵,就是为了要送一封信给汇通银庄的总掌柜——古万年。
那封信被送进汇通银庄总堂半个时辰后,就有近百匹快马从金陵城奔驰而出,急促的马蹄声犹如滚雷呼卷,几乎震碎了金陵城大街的青石方砖。
近百骑飞驰出了金陵城以后,他们又各自从不同的方向奔驰而去。
那些马背上的人都接到了一个任务,同时身上都揣着一封信。
他们的任务是:用最短的时间,查出隐藏在中原江湖各地的红楼杀手。
但没有人知道他们身上的信将会被送到什么地方和什么人手上。
那封信的内容很简短:杀楼。
而就在常州汇通银庄那匹快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