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珠失了玉佩,没了信物,范家老大自是不会主动将她接回去。
可因着她有这么一层身份,兰景旭也没有让她流落街头。
兰景旭将两人安置在京都的一处私宅中,日日都会去看她们。
本来蒲家嫡女蒲芳草和太子殿下兰景旭的婚事便因为太子在民间早已娶妻的插曲,变成了百姓们茶余饭后的笑料,可随着兰景旭在大将军府门口的那番话传出,还有他每日大张旗鼓的看望,这笑料中便夹杂上了一丝艳羡。
每逢谈起,总会有人说,这南方来的渔女心地善良,命中带贵,是天意让她在江边救到太子,有天大的气运,还有人说这太子殿下知恩图报,敦厚纯良,明明没有做错什么,却甘愿放下身段,以礼待人。
唯有蒲芳草,落得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虽然有好些大爷大娘为蒲芳草说话,可又哪里敌得过对手的庞大。
有些流言蜚语,从来不是无风自起的。
还好,蒲芳草历经一世,脸皮已经足够厚,对此她不仅面不改色,甚至还让墨蓝找人去帮着太子的人添油加火。
流言这种东西,只要你不在意,它便能成为的你的助力。
蒲芳草深以为然。
又是一个傍晚,明婵提着一盏灯笼来到了练武场,还没踏进院门,就看到蒲芳草穿着一身单薄的黑色短打,将白嫩嫩的拳头挥得虎虎生风。
虽然这只是个表面上的气势,但和十日前,蒲芳草第一次打拳时打的软绵绵的样子比总归是不同的,很明显是下了苦功的,即便不能拳打南山猛虎,脚踢北海藏龙,但至少让她再去打人的话,决计不会再将自己给打趴下了。
阿噗小姐她,真的长大了啊!
明婵心头悸动,不知道是因为高兴,还是因为悲伤,也就在这时,一道从身后传来的声音唤回了她的思绪。
“明婵姑姑。”
墨蓝手中端着一个托盘,正由远及近地向她走来。
那盘里托着的是一只青花白玉的小碗,上面还冒着徐徐热气,待离得近了,明婵才看清碗里面是墨绿色的汁水,一股苦涩的味道扑面而来,让她都不由得颦起了眉,“阿噗小姐又该喝药了?”
这碗液体明婵很是熟悉,毕竟,这是她一手推敲出来的。
因为蒲家自蒲老太君开始,代代都有女主子征战沙场,可女子终是比不得男子的,不仅要付出更多的努力,稍有不慎还会伤身,落下各种各样的病疾,所以,这滋补身体的汤药是必不可少的。
即便,它苦如黄连,涩若胆汁。
“没有拿点蜜饯么?”
明婵又问,墨蓝沉默地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而随着他们之间简短的对话,那站在演武台上的蒲芳草也终于察觉到了院门的动静,她缓缓收势,长吐了口气,然后便满脸笑容地回了明婵的疑问:“不用了,明婵姑姑,不过是一碗药而已。”
其实她不怕苦的。
因为自出生起便身体不好,所以她喝了近十年的药,早已习惯了药的苦涩,药后吃糖也不过是因为嗜甜和娇气,而如今的她身负大将军府,这两点,都不应该存在,喜好更是不能再宣于人前。
这是上一世,兰景旭和范灵萱给她的教训。
蒲芳草想着上一世的事,心中划过一抹冷意,她缓步走到明婵和墨蓝的身侧,抬手便将那碗汤药端起,一饮而尽。
不过是苦而已,总比裹着糖衣的慢性毒药要强太多。
明婵看着蒲芳草那经过十多日的休养,已然恢复成瓷白,如今遇苦都面不改色的脸,想说些什么却又终是没能开口,眼睑落寞地垂下,瞟见了手中提着的灯笼。
看到它,她的脸上终于是松快了些许,柔声开口道:“对了,阿噗小姐,这是老太君让我给您送的兔儿灯。”
“老太君知道您喜欢灯节,看今日时间也不早了,就赶紧让我给您送来,老太君说,今晚就让她歇歇吧,她一把老骨头,经不起您天天找她练手了。”明婵的声音里满是笑意,她抬起双手,将灯笼递到了蒲芳草的身前。
蒲芳草砸了砸苦涩的嘴巴,下意识接过,然后看着那手中精巧的物件,表情有些怔愣。
兔儿灯。
时间过得可真快,都到灯节了么?
自蒲芳草重生回来,她便一直没能停下,先是处理兰景旭和范灵萱之间的破事,后又每日练武强身健体,除了每天三顿陪着蒲老太君用膳,再没有一刻闲着,白天不是在扎马步站桩就是在练拳耍枪,而晚上则是惯例的竹笋炒肉。
厨子是三天两头就轮换的,可那材料却永远都是蒲芳草。
毕竟,她早就过了打基本功的年纪,要想练出一番成绩,就需得来点狠的。
循序渐进要好几年,她等得起,可二哥却等不起。
而挨揍,便是加快进度的第一步,俗话说得好,要想学会打人,就要先学会挨打。也幸好,大将军府有这个条件让她挨揍。
想起两天一碗的汤药,和每日一涂的药膏,蒲芳草觉得自己都快腌入味了。
不过也显然,效果甚佳。
她动了动练了一日却丝毫不见酸痛的手臂,笑言:“好,今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