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州密林之中。
看着对方那警惕逃跑的模样,徐凤年眯了眯眼,眼里有杀意一闪而逝。
他自然知道这人是谁。
袁庭山,一只会咬人的疯狗。
不,不对。
称袁庭山为狗都侮辱了狗,因为狗最引以为傲的忠诚在无情无义的他身上可看不到一星半点。
这野心勃勃、毫无底线可言的家伙为了往上爬可谓是不择手段。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袁庭山的人生才像是拥有金手指的主角模板。
这家伙命硬且臭,称他为‘命甲’都不为过,每次濒临死境总是能活下来且变得更强。
甚至于在黄龙士所看到的结局中,这家伙竟是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人物最后爬到了淮南道副节度使的位置上。
如此人生堪称励志。
只是在这励志之下,这袁庭山所做之事却是令人相当不耻。
先是为那喜好靠双修来增进内力的轩辕大磐做走狗,再是为赵黄巢去杀那徐脂虎,后又做了顾剑棠的女婿,接着又成了李家雁堡的女婿。
但这家伙仍不满足,搭上了离阳太子的大船,最后更是叛出离阳成了南疆的部将!
六姓家奴,就是演义小说中的吕布都不如他多矣。
不过,这家伙的人生也该到此为止了。
这今后会在蓟州给北凉多次下绊子的家伙必须死!
等他登临徽山牯牛大岗之时,便是他的死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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