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萱回到马车里,侍女惊讶:“小姐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可有把银票送给萧公子?”
“他不缺这点钱。”沈萱淡然,“他也没有留我久坐的意思,我何必在那里招人烦?”
侍女眉头紧锁:“这么说,萧公子没看上小姐?”
“怎么可能?他不过是想通过装腔作势,故意引起我的注意罢了。”沈萱有些惆怅地挑开窗帘,望向外面的簌簌细雪,“他私底下都已经开始买大红灯笼和各种红色帷幔布置宅邸,想来是打算明年春天的时候迎娶我……他好烦,竟然都不过问我的意见。我最厌恶这等私自做决定之人。”
侍女提议:“要不要回禀老爷,让老爷替您准备嫁妆?”
沈萱眼底闪过恶趣味:“不必。咱们就假装不知道,故意什么都不准备。到时候我死活不换嫁衣,也不上他的花轿,我非得亲眼看见他跪下来求我,我才肯嫁给他。”
她的闺房里私藏了市井上所有能买到的话本子,她可是看过无数爱情故事的姑娘。
拿捏区区萧凤仙,还不是易如反掌?BIqupai.
另一边。
书房。
沈萱走后,萧凌霄郑重道:“二弟,我们有件事情想跟你商量,这件事跟魏紫有关系,事关重大,还请你屏退不相干的人。”
在他们眼里,不相干的人只有屏风后面的那个姑娘。
萧凤仙料想与魏紫的身世有关,于是含笑转头:“茉儿,能否回避片刻?”
茉儿……
魏紫捏着针,险些扎到自己的手。
萧凤仙这厮忒不靠谱,竟然当着萧家众人的面,乱喊这种见不得光的昵称。
她从未承认过这是她的小字!
她红着脸,一声不吭地起身从书房后门离开。
她没有偷听别人说话的习惯,正要去隔壁耳房吃茶,然而心里惦记着萧凌霄话里的那句跟她有关,又硬生生止住了绣花鞋。
既然与她有关,那么她偷听谈话内容应当不过分,不算违背做人的原则。
她自我安慰,做贼似的猫着腰,悄悄把耳朵覆在后门上。
房内,隐隐传出萧凌霄的声音:
“二弟,你的嫂嫂现在何处?”
萧凤仙阴阳怪气:“不知道兄长说的,是哪一位嫂嫂?是山阴县那位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嫂嫂,还是昌平侯府那位锦衣玉食的金枝玉叶?”
萧凌霄暗暗攥紧拳头。
为了荣华富贵停妻再娶,终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然而事情都干了,他只能硬着头皮:“你还小,男女之事你不懂。听杜鹃说,魏紫和你走得很近,伱应当知道她去了哪里?”
“哟,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当相公的人,竟然来问小叔子他的长嫂身在何处。兄长作为她的夫君都不知道,我又怎么可能知道她在哪里?”
“你——”
萧凤仙的态度令萧凌霄十分不满。
半晌,他按捺住火气,正色道:“二弟,你和魏紫走得再近,终究也只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比起她,我们才是你血浓于水的亲人。我改娶昌平侯府的嫡女,并非是爱慕虚荣攀附权贵,而是为了这个家。改日,我亲自引荐你去昌平侯府,跟你嫂嫂一块儿吃个饭,联络联络感情,将来你步入朝堂为官,她自会请她的父亲替你铺路搭桥。”
魏紫安静地听着这番话。
细雪被寒风吹到廊下,温柔地落在她的眉梢眼睫。
她忍不住眨了一下眼睛。
拢在袖管里的双手,情不自禁地发痒发疼,像是旧年的冻疮又开始发作了。
她记得年幼时,每逢下雪天,她害怕萧凌霄读书受冻,都会亲手替他把屋子里的炭炉烧得暖暖的,他房里的茶水永远都是滚烫的,厨房里永远都有一锅她精心为他温着的热鸡汤。
萧凌霄多娇贵呀,从十二岁的少年郎到二十岁的青年,别说为家里砍柴干活儿,他十指不沾阳春水,他连一件衣裳都没洗过。
而年幼的她,顶着刺骨寒冷的水,亲手替他浆洗一件又一件厚重的冬衣。
她的双手生了冻疮,每年冬天都会复发,双手红肿的像是萝卜,又疼又痒,几乎每时每刻都钻心的难受。
她给萧凌霄送鸡汤米线的时候,姿容清秀的少年郎放下书本,小心翼翼地捧起她的双手,怜惜地放在唇前吹了吹。
他柔声道:“小紫,等我将来考上状元,就让你当状元夫人。那個时候咱们什么都会有的,我会安排很多丫鬟伺候你。到时候,你就不用在冬天干浆洗衣裳的活儿了。我向你保证,将来我会买到天底下最精良的冻疮药,彻底根治你的冻疮,让你的双手像其他闺阁小姐那样,白白嫩嫩细腻柔软。”
少女怀春。
那个时候并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爱,但一颗心已然如小鹿乱跳,感动的什么似的。
如今想来,男人的承诺真是再廉价虚伪不过的东西,嘴上说着情深似海,转身就把她抛弃掉,选择了能在仕途上帮到他的贵女。
魏紫低下头,轻轻蹭了蹭双手。
真可笑,萧凌霄没能彻底根治她的冻疮,最后帮她养护双手的,竟然是萧凤仙。
她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