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王子诞生了。
公爵的城堡里,骑士们盛装出席,有吟游诗人演唱着乐曲,神圣的教会音乐听上去空灵和悠扬,同时还带着喜悦之意,公爵的大臣和骑士们,以及法国的大贵族们都派出代表来参加公爵为王子诞生举行的盛大宴会。
罗伯特公爵如此大张旗鼓的行为,显然是为了宣誓自己儿子,也就是威廉王子对于国家当之无愧的继承权。
在法国,私生子和女儿一样是没有政治上的继承权。公爵夫人并非是人类,而是仙女,因此他和她的婚姻在人间得不到教会的承认,同时即便是仙女这个身份也不能让一般人所得知,因为公爵夫人在世人的眼里,也只是一个城堡里的女仆,是一名小商人的女儿,这是公爵为公爵夫人所安排的身份,所以造成了所有人看待刚出生的王子是一名私生子。
如果按照法国以往的成例,罗伯特公爵唯一的儿子是无法继承公爵的位置,百年之后,他的所有一切要交给他的弟弟,或者其他近亲,这是罗伯特公爵绝对不允许的。
因此罗伯特公爵邀请王国的重要人士,来参加自己儿子出生后的庆祝宴会,他要压倒一切反对自己儿子作为继承人的声音,其中有来自国王的,也有来自自己内部,甚至自己兄弟的。
在开创者罗洛公爵的带领下,维京人来到法国,成为了诺曼人,经过三代公爵将近一百年的融合,已经很好地融入了法国以及整个欧洲主流社会,英明公爵层出不穷,精通权谋,虔心正教,娴于商业,工于征服,拥有着大军和武力,是罗伯特公爵成为欧洲最强大的诸侯之一。
因此欧洲主流的继承法则不免影响着威廉王子的继承,只是罗伯特所在的家族,归根究底终究是维京人,他的骑士们也都是维京人,只要自己足够强势,或者继承人展现出来自己的优秀,那么时间一久,正统深入人心,那么无人可以动摇其地位。
城堡大厅里,公爵将襁褓里的王子抱在台上,等待着自己的弟弟,公国的红衣主教罗贝尔洗礼,莱茵河的河水被大主教端上铜盆盛了上来,将神圣的河水沐浴在王子身上,大主教念念有词,大臣和贵族们以及外界的代表们都郑重地看着这一幕。
虽然诺曼公爵祖上是维京人,现在是诺曼人,可是既然成为了法王的封臣,成为了法国的诺曼公爵,那就是一名法国人,当初最初公爵得到册封的条件就是带领全体诺曼人皈依教会,因此不管公爵是否以大神奥丁的后裔自豪,骑士们临终前叫着瓦尔哈拉(英灵殿),在表面上公爵一家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刚诞生的王子也同样不例外。
“向其领主宣誓效忠之人需要始终铭记六件事:无害、安全、荣耀、有益、随和与可能。无害,意味着一名封臣绝不可对其领主的身体造成任何伤害;安全,即他将坚定保守领主的秘密,守御其领地;荣耀,意味着封臣不能有违公正,也不能做出其他任何有损荣誉的事情;有益,即封臣不应对领主的所有物造成损害;而随和与可能这两个词,表明封臣不应在自己的领主行善之时成为阻碍,也不应给领主可能实现的行动增加困难。”
大主教诉说着效忠的说辞,罗伯特公爵冷眼看着这一切,他用着冰冷的目光注视自己的大臣,以及贵族和骑士们,尤其是那些伯爵们,这些都是他家族中的亲戚,其中不乏能够对自己儿子继承权产生挑战的实力派人士。
要求贵族们对自己的儿子作为未来的继承人效忠,这是他的目的,如果有任何贵族敢于忤逆他的意志,那么就会在此之后遭到了他政治上和军事上的双重打击。
向一位私生子效忠,所有人都面面相觑感叹自己公爵是不是疯了,众人窃窃私语,只是没人敢直接将反对说出来,在诺曼公爵威严目光注视下,群臣们纷纷单膝下跪,向着这位还未足月的婴儿献上自己的忠诚。
诺曼公爵此时的眼神中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神色,他将目光转向了城堡里的那一个宴会厅,那里将会宴请更加重要的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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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里的水晶吊灯璀璨明亮,蜡烛在城堡里燃烧着照亮整个大厅,春天的夜晚还带着寒气,那来自波斯的地毯就足以让地面带上了暖意。
银纸的餐盘和器皿上是格外丰盛的晚餐,野兔后腿肉,一条熏制的雨,还有如同鲜血一般的葡萄酒和一盘子鹌鹑碎肉,中国的瓷器,印度的红茶,就这样摆在餐桌上,以中世纪的生产力水准这是相当丰盛的晚餐,可是想要迎接贵宾是远远不够的。
罗伯特公爵拍了拍手,城堡里的侍女们就将牛排、烤孔雀等接着摆上了餐桌,明亮的光辉在城堡里出现,一个个身体发着光的美丽女性就这样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城堡的宴会厅里。
丰收之年,村民们会将收割的第一批麦穗摆在家里,制作成晚餐,而当年的第一批丰收的麦穗则会吸引精灵的到来,因为这麦穗蕴含着让精灵们都垂涎三尺的魔力,在丰收那一天,或者举行丰收仪式的那一天,精灵会造访人类的家庭,会给予人类孩子祝福,而人类会将麦穗献给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