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诱饵,充当占领军,充当地方治安部队,清剿贼匪等等几乎没工资,运气好有赏赐,不太可能有抚恤。
比如攻打一座城池,各种来路的杂兵先,反复消耗。如果杂兵造反,早就准备好的精兵甚至具装甲骑直接冲去,把他们屠戮一空。
如果杂兵死完了,不够用,那就去抓老百姓攻城,老人小孩女人都可以,驱赶他们冲就是了。
原则是尽量少用精兵,不是主将仁慈,而是基于利害得失。
一桶金汁浇下来,杂兵和精兵都得死,但成本大不一样。
攻关塞、攻坞堡、攻营垒是同一种思路。
或许有人会问,如果杂兵屡攻不克,或者干脆死完了怎么办呢?
那就没办法了,正规精兵吧。
精兵、杂兵,对主将而言都是消耗品,只不过一个贵重、一个廉价罢了。
野战就尽量不用杂兵了。
因为杂兵多为强迫征发而来,战力羸弱,很可能被对方直接冲垮。
好一点的只被冲垮一两个阵,但也折损士气了。
差一点的直接冲散精兵本阵,全军溃退。
这个时候就要用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部队,与敌人硬碰硬。
杂兵在后面摇旗呐喊,打顺风仗就行了。
如果运气好,还可以跟着劫掠。
现在是不是稍微清楚点了?
很多历史作者压根不区分这些,统一冠之以“军队”,我觉得这很坑人。
大部分情况下,一支出征的军队,不全是杂兵,也不全是精兵,而是混编的,把每一部的战斗力都等同,是极其错误的。
最典型的是宋朝文里的“金兵”,小时候看史书,就很疑惑,这个“金兵”怎么一会战斗力强,一会战斗力弱的?
这有对手的因素,但宋朝人把金国统治下的各种来源的部队统一冠之以“金兵”也是重要原因。
事实,“金兵”有时候是女真,有时候是辽国各种兵如汉兵、渤海兵、契丹兵等等,有时候纯粹是北地汉人地主武装。
就这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