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萍水相逢的大佬(1 / 2)

“哼!萍水相逢,我等为何要请你?”

未等朱妖胖子说话,瘦猴子模样的修士面带讥笑,出声说道。

他这话说得很有道理,进锦绣园消费的是灵石,价格对于普通修士来说,不算便宜。刚见面就叫人请客,确实有点欺负人。

可是,修真界只有在打不过的时候,才会讲一讲道理。

大部分时间,得讲实力,

如果一位前辈高人叫你请客,就不是不地道,而是你最大的荣耀。

所以,李秋默这只麻雀抖了抖翅膀,语气平淡地说道:“不请客,就打死你们!”

青佑很配合的放出一点神识,朝四人的识海中稍稍冲击一下。

四人顿时脸色惨白,全都惊得后退数步。

“前,,,,前辈?”

四人的心齐齐一沉,骇然大惊。

神识冲击?

至少得筑基期的修士才有可能做到,一般练气期的修士,只能用神识探查,因为他们的神识太弱,达不到可以攻防的程度。

这也是筑基期修士对练气期修士最大的优势!

两者对战,筑基期修士只需动用神识冲击,练气期的修士便会有不同程度的眩晕和失神,法术便会出现破绽,从而落败。

筑基期修士哪怕是在星元城也是一方人物,四名小修士哪里遇到过这样的强者?

当场吓得冷汗直冒。

“小的有眼无珠,不识抬举,还望前辈恕罪!”

朱胖子反应最快,以极快的速度跪地叩首,虽然吓得半死,但说出的话却是很清晰。

“前,,,前辈,,,,恕罪!”

其他三人跟着朱胖子跪下,由于颤抖,说出的话断断续续。

李秋默没有说话,青佑也冷冷地望着三人。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四人得不到前辈的反馈,一颗心砰砰狂跳,口干舌躁,额头豆大的汗珠一颗颗砸落在地上,神情紧崩,几近虚脱。

四人皆有种随时被人灭杀的可怕预感。

“好不容易才成为修士,还未来得极享受生活,我不想死啊!”

不知过了多久,当四人快要晕倒时,耳边传来麻雀的声音:“都起来吧!知道该怎么做了吗?”

“知,,,知道!”

朱胖子一边擦汗,一边躬身说道。他走到早已吓倒在地的迎宾管事面前,掏出一袋灵石塞到管事怀里,急促地说道:

“这位前辈的一切开销,我全包了,快去安排,得罪了前辈,我特么宰了你!”

管事回过神,平复心中的激动,忙叩首道:“一定,一定!诸位老爷跟我来!”

李秋默和青佑并没有与四人共居一个院落,而是专门找了个名叫“书芳院”的院落进入。享受着酒水灵果等基本套餐。

院中,青佑不擅言语,喝了口侍女奉来的灵酒,眉头微皱。

这种灵酒比清平镇迎月楼上的灵酒要好很多,常饮也能补充灵力。

只是,青佑虽久居深山,可酿酒之法并不难学,山中灵果灵材皆可入酒,它平日喝着灵猴酿的酒,比这里的酒不知好了多少倍。

所以这种酒对它来说,寡淡无味。

李秋默是只傀儡麻雀,能看能听,能说,但不能吃喝,它蹦到树上,居高临下的打量着四周。

“这位老爷,若您嫌歌舞无趣,可以点一些特珠服务,只要老爷说出自己的想法,小的们一定为老爷安排妥当,在这里,您什么都可以做。”

一名锦衣管事见青佑似乎是很烦闷,忙一脸谗笑的凑上去说道。

有些初次前来的修士老爷,会拉不下脸面,放不开,

身为管事,自是见惯不怪的,只要稍稍加一引导,这些老爷就会半推半就,轻度的放开自我,待尝到甜头,就会喜欢上这里,成为熟客。

管事说这话时,在场的所有侍女俱都脸色大变。

她们中的很多人,从小就练习歌舞,无论寒暑,受到最严格的训练,一丝不苟,每一个动作都精益求精。皆是为了向客人展示最优美的舞姿。

然而,当她们被送来这里时,才骇人发现,许多姐妹第一次献舞便被仙师老爷们看中,然后,遭到各种怪癖,各种变态似的摧残,送回来时,已人鬼殊途。

数年的苦练,只能昙花一现,便被毁去。

一生只登台表演一次,便成绝唱?

可笑的舞艺!

如同家养的牲畜,最肥美最健壮的,反而最先死亡!

管事的刻意引导,就是想让仙师老爷放弃欣赏这可悲又可笑的歌舞,转而肆放仙师老爷内心最深处的欲望和罪恶,因为只有杀虐才能为锦绣园带来灵石收入。

一名歌舞伎的性命,能值四块下品灵石呢!

而从小到大培养她们,只需花费一些银两,连一块灵石都不值。

锦绣园的主人巴不得这里每天都杀得血流成河,如同一座风景优美,能帮仙师老爷尽情的屠宰场。

他们不怕歌舞伎被杀光,因为在星元城就有数百个专门培养歌舞伎的地方,能源源不断补充新鲜血液。

这个世界凡人很多很多,大禹国的城池,人口都是千万起步,还不算城市附近的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