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8 章(2 / 7)



这几人都是普通人,杀人动机只能问凶手自己。

林瑄禾正想着,一个流浪汉拖着残缺的腿在她面前走过。

除了要饭用的碗,流浪汉还把自己的行李放到平板车上推着走,他的桶里什么都有,对着乱七八糟脏兮兮的东西。

林瑄禾瞥了一眼,看到里面露出的粉色一角。

她叫住流浪汉,给了他两毛钱,然后问道:“你还穿粉色的衣服?”

流浪汉接过钱,乐呵呵的什么都愿意答,“不是俺滴,这是捡的。”

他们常年徘徊于垃圾场,在里面翻找些能穿的衣服不是什么稀奇事。

林瑄禾点点头,给流浪汉让开路。

她继续往家里走,边走边盘算。

凶手将死者的衣服脱掉了,脱了之后,他是如何处理的?

丢到垃圾场,还是找个地方烧毁?

亦或是当做纪念品?

快要走到楼前时,林瑄禾停下,回头。

不远处有一个还支着灯的报纸摊,除了卖报纸外,摊上还卖北冰洋汽水和烟酒。

一个瘦高的年轻人站在报摊前,装模作样地看报纸。

林瑄禾想到他会找来,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她敛起所有表情,目光像扎进寒潭中,愈发冰冷。

林瑄禾很少有动怒的时候。

别人来气她,骂回去就是

了,她甚至还能抓一把瓜子看着对方无能抓狂。

但是对于眼前的人,她着实没办法保持一颗平常心。

可以说,原主大半的苦难都是他造成的。

他名义上是原主的弟弟,实际上却是个小祖宗。

溪文耀今年刚刚十九岁。

在他出生前,养父母以为自己无法生育,对原主还是不错的。等到溪文耀出生后,一切就都变了,父母不再疼爱她,就算年近三岁的她因为从床上摔下去嚎啕大哭,养父母也不会多看她一眼。

他们的注意力都在溪文耀身上。

等原主长大些,更是成了溪文耀的“贴身保姆”,除了帮家里干活,还要照顾弟弟。

小孩儿的似乎是天生的,溪文耀从小就是混世魔王,他嘴馋,喜欢吃大白兔奶糖,家里没钱买,只会在过年的时候给他两块。

原主是分不到奶糖的,可溪文耀总是吵着要原主给他找奶糖。

找不到就哭,养父母过来了,也不问原主情况,抬手就是打。

打得越狠,溪文耀哭得越凶,等打过了,他还会朝原主偷偷扮鬼脸。

只有这些,原主还能忍受,可等溪文耀长大了,养父母居然还动了和原主断了收养的关系,再把她嫁给溪文耀的心思。

没办法,村里人结婚早,溪文耀虽然才十九岁,但养父母就急着给他说媳妇了。

家里太穷,好的姑娘不愿意嫁,不好的姑娘他们又看不上,原主模样不错,还靠自己考上了大学,全村都跟着光荣了一把,他们就动了心思。

原本原主在溪家,就总被笑话是“童养媳”,养父母的做法算是坐实了。

林瑄禾不太会想起原主的事,只有这一段,她是恨得牙痒痒。

什么样的家庭,才会想到把当成女儿养大的孩子,嫁给自己儿子?离谱,实在是离谱。

就算是林茵,她都可以认为林茵有自己的理由。

可溪家人没有,他们就是纯粹的自私、纯粹的坏。

“别再躲了,”林瑄禾的语调几乎没有起伏,“你想干什么?”

听到声音,溪文耀悻悻地放下报纸,看过去。

看报摊的大爷一顿痛骂,“你这小伙子,到我这里免费看报纸了?走走走,别耽误我卖货!这都晚上了,报纸还没卖光,还有白看的,真晦气!”

溪文耀一听,哪里受得住?张嘴就骂了回去,“不看怎么知道要不要买?你这老头别太过分,我家里人可是警官!警官!”

虽然还没和成了警员的林瑄禾说过话,但溪文耀已经敢拿她的名头压人了。

他姐从小就对他有求必应,溪文耀相信,林瑄禾是不会看着他被欺负的,这点儿自信还是有的。

只不过他爸妈说了,要先摸到林瑄禾的新住处,知道她住哪里之前不能惊动他,方才溪文耀被发现时才会惶恐。

溪文耀看向林瑄禾,“姐,这老头不知好歹,我站这儿看会儿报纸,他就骂我。”

乍一听到有警官在,老头儿挺紧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