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 这一看…… 苟县令越看越喜欢! 之前朱前说是给他送点心,其实送的是盒子。 但这次……朱前要给他送的,恐怕真的是文章。 没想到那个瘦巴巴的读书人还有这本事! 等等,这不太对劲……那人的胳膊不是断了吗?在公堂上,那人还说他平日里是用右手写书的。 那时他的胳膊,其实没断? 苟县令正不解,就看到盒子里还有一封信。 信是朱前写的,朱前在信里说,黎青执对他非常感激,因此坚持用左手写了两篇文章……当然,朱前送来的,是誊抄过的。 这两本书,竟然是黎青执用左手写的! 苟县令很清楚,他在公堂上其实没做什么,黎青执对他的感激,不至于这么深。 黎青执写这些,应当是为了得到他的赏识。 可即便知道原因,他却也不可避免地对黎青执产生了好感。 黎青执将他写得这般好,必然是很敬仰他的! 与此同时,李秀才家中,他的几个儿子正在誊抄文章。 李秀才儿子很多,但这些儿子的读书天分都很一般 。 只是他们到底是李秀才的儿子, ◵(格格+党文学)◵, 一边感慨:“我们这位县令大人,断案还真厉害!” “若我有县令大人的断案本事就好了!” “这书当真好看。” …… 苟县令很喜欢黎青执的书,第二天就约了朱前见面,和朱前聊了聊。 聊着聊着,苟县令还问:“这位黎姓学子才华不错,他可有意来县衙给我帮忙?” “他在家中养伤,想尽快将伤养好,以便参加明年的县试。”朱前道。 苟县令那么问,就是想知道黎青执想要什么,现在听到朱前的话,他立刻就明白过来,黎青执想要县试有个好名次。 苟县令笑了笑,继续和朱前喝酒。 等朱前说朱寻淼学堂里的人都很喜欢这两本书……苟县令的心情就更好了! 李秀才学堂里的人,确实都很喜欢这两本书。 破案的故事,天然的就抓人,让人想要知道事实真相! 黎青执上辈子看了很多写破案的书,更是将这两个故事写得非常引人入胜。 李秀才让几个儿子轮流抄书,花了三天将书誊抄好,放在学堂里供人借阅之后,学堂里的学子,便开始争着抢着看这两本书。 “我们县令大人办案,当真是观察入微!” “县令大人太厉害了,他在那老吴进入公堂之时,竟然就通过老吴身上的细节,看出了老吴是做什么的!” “原来人身上藏着这么多秘密!” …… 学堂里的人都在夸苟县令,可实际上……苟县令压根没有这样的本事。 是衙役提前跟他说了,他才知道老吴是干什么的! 不过他觉得书里写得东西很有道理,他可以学一学,以后就这么用! 苟县令这么想着,将之记了下来,还觉得将来黎青执若是做了官,破案一定比他还厉害! 其实黎青执这么写,单纯就是想到了他以前看过的那些破案书。 书里的侦探都擅长从细节入手,获得嫌疑犯的种种信息,他就将之写了进去,将苟县令描述得厉害一些。 苟县令……应该不会讨厌。 学堂里的人敬佩苟县令的断案方法,也对书里的一些句子非常喜爱。 黎青执热爱生命,下意识地写了几句鸡汤在里面,而这被那些学子反复诵读,摘抄下来。 “我将来,一定要成为苟县令这样的人!” “苟县令说他身为县令,就应该要照顾好百姓……这样的官员,当真少见!” “我最喜欢书里这句话……” …… 李秀才看到自己的学生那么喜欢黎青执的书,满意地摸了摸自己的胡子。 他的学生喜欢苟县令,苟县令肯定也会喜欢他的学生! 这个时代没有复印机,一部作品想要传开就比较麻烦。 一篇文章大概有两万字,想要抄完怎么都要两三天。 因此,黎青执都把这文章交出去十多天了,看过这两篇文章的,也就是李秀才学堂里的人。 而这个时候,庙前村的人,又迎来了农忙。 他们种下的第二茬水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