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很无聊的样子。 这大概也是他不太喜欢看足球的原因,对棒球、橄榄球什么的,更是毫无兴趣。 奥尼尔犹豫好一会儿,心思并不在比赛上。 第一节中场休息期间,他忽然询问苏瑞说: “你很有钱,为什么不买一支NBA的球队?我喜欢做生意,也很懂篮球,如果我们俩能够合作,或许有机会大赚一笔,我的职业生涯就快结束了,刚好有许多空余的时间。” 苏瑞确实对篮球不太感冒。 但假如把它当做一门生意看待,貌似也挺有意思的,很多富豪都喜欢购买球队,只要取得不错的成绩,收益非常可观。 跟许多黑人不同,苏瑞知道奥尼尔很有商业头脑,还曾因为 1998年往谷歌投了100万美元,而经常被媒体们津津乐道。 随着资产增值,恰好又能从银行借不少钱,于是苏瑞试探问道:“你指的是哪支球队?” “山猫队,我跟朋友吃饭时候,听说他们的大股东鲍勃·约翰逊因为球队陷入亏损,很多次说过想卖掉它,大概需要花费两亿美元。” 奥尼尔提前调查过,接着告诉说: “其中有1亿2000万美元的债务,另外支付8000万美元左右,并且承担这笔债务,就有机会拿下它。我们可以合作,让我来为你打理这笔资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