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记忆力非常好,把飞来医馆的价目表背得烂熟于心,当看到少年质地略差、明显旧了的衣裳,立刻明白:“这需要上山以后才知道。”
少年有些着急:“魏七郎君,太子殿下和皇后殿下在医馆的米面粮油筹了多少?”
“飞来医馆明码标价,童叟无欺。你阿翁的病情与别人不同,不能按太子殿下和皇后殿下的花费来算。总之,先……哎,你的鼻子怎么回事?”
魏璋话还没说完,就看到少年的鼻子里缓缓淌出几缕鲜血,赶紧递了帕子过去。
“去年秋天开始的,我也不知道,”少年接了帕子,认真致谢,“魏七郎君,奴一定会将阿翁送上山的。”说完,头也不回地走进赵家的大门。
魏璋望着再次紧闭的赵家大门,轻声说:“嗯,我信了。”
昆仑奴北风向来心直口快,在魏璋数年如一日的教育下,总算知道说人坏话要在背后,要小声说,绝对不能大声让人听见。
上了马以后,北风问:“郎君,赵家不会连送病人上山的马车都没有吧?”
魏璋无奈地看了北风一眼,行吧,至少知道说话小声了:“何以见得?”
北风掰着手指说:“这里所有的乌头门,赵家的最破,外墙有些松散,大门上的漆裂了……郎君,奴是不是观察入微?”
魏璋立刻夸他:“北风又变聪明了。”
北风是听不出反讽、阴阳话和含沙射影的,喜滋滋地替魏璋开道,顺便问:“郎君,下一家去哪儿?”
魏璋在心里叹气,但也很难说自己没有乐在其中,毕竟周遭尔虞我诈、明枪暗箭,有这样一块傻憨憨的肉盾,哦,不,有两大一小三
块傻肉盾,还是很让人放心的。
北风没听到回答,又认真地揣测了一番,问:“郎君,下一家还是高门大户吗?”
魏璋看了一眼A4纸:“不,去城北的延祚坊。”
北风勒紧疆绳:“郎君,是靠近明德门的延祚坊吗?”郎君说过,就算要送急信,哪怕是白天都要绕远、不能去延祚坊,那里是国都城最不安全的地方。
魏璋点了点头,忽然想到一桩事情,把剩下的A4纸交到北风手中:“这些都给你送,夜禁前,你带着饼儿南风和马车在明德门内等候,等不到就回家去。”
“郎君,你一个人怎么行?”北风在延祚坊生活过半个月,知道国都城繁华似锦的另一面。
魏璋特别淡定:“天黑前一定要把所有信送到,我一个人才安全。”
北风除了跑得快就是听话,掉转马头就走了,送信最重要。
魏璋半路停住,换了匹干瘦的驽马,又换了身破烂衣裳,蓬头垢面,脸和手都涂了灰尘,让人一眼分不清这是一堆破布还是人。
如果北风跟着进来,他那个扎眼的样子,改扮以后更加扎眼,怎么也低调不了。
改扮得万无一失,魏璋一勒马缰径直向着延祚坊驰去,经过坊门的瞬间,脑海里已经布了无数个局,相较于其他坊的干净整洁,这里用污水横流来形容,那是冤枉污水。
国都城多次整肃街坊,都没人能把延祚坊清理干净,是因为前头清后头扔,没完没了。
而魏璋手中的亲笔信,是给生活在延祚坊、已经离开大理寺多年的老仵作焦柴的。
算起来,这人今年四十一,一双眼睛极为有神,不论是何等模样的尸体,都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验完,是公认的出色仵作,后来因为循私作伪证,被夺了仵作资格,搬到这里。
魏璋坐在马背上,摇摇晃晃一身酒味儿,连眼睛都被眼屎糊住的样子,完全融入延祚坊的人群里,但也正因为太融入。
刚进坊一十米,就被这里的地头蛇拦住要过路费。
魏璋心不甘情不愿地、摸了全身凑够过路费,又向前三十米,又被要了走坊费。
好不容易找到焦柴的破屋子时,看到他刚被人揍完,像条死狗一样躺在污秽里。
魏璋拿起一个大麻袋,把焦柴装进去,挂在马背上,掉转马头就看到自己被人围住了,不慌不忙地露出微笑,随手撒出一把又一把铜钱。
一时间围堵的人就被捡钱的人冲散,魏璋趁机背了焦柴踩着坊墙上堆积的物品,翻墙而出,逃之夭夭。
留下一群气急败坏又无可奈何的人,更加气愤难当地打人撒气。
魏璋在最短的时间,找到了国都城内还算可靠的闾阎医工,给焦柴全身上了夹板绑住,喂了吊命的药丸,换了稳当的马车,在夜禁关城门的瞬间,与北风汇合,一起上山。
北风在鼻子里塞了两根布条,赶着马车的时候,仍然被车内怪味儿薰得吃不消,边问:“郎君,就这样送上山吗?”
“不怕薰着飞来医馆的医仙们吗?”毕竟,飞来医馆连卫生间都那么干净。
别说饼儿了,北风都很想念在飞来医馆的日子,吃得好睡得好,所以这次听魏璋可以带着妻儿一起,别提多高兴了。
也因此,北风有多高兴,心里就有多担心,这算不算对医仙们大不敬啊?
魏璋想了想,是这个道理,找出一套还算干净的衣服,让南风给焦柴稍微擦拭再换上。
饼儿活蹦乱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