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从前见过的都不大相同——见惯了旁人的惊艳之色,娇羞之态,骤然见着一个对他毫无反应的,反倒觉得自在极了,喜欢与她攀谈,何况在此良宵,两个人同时想到登上这座山看烟花,多么巧!他一路走,一路惦念身后的那个人,犹豫要不要回头同她搭句话。”
“他正走神,没留意脚下踩空,就这样倒霉地跌进了石洞里,碰伤了额头。”
“赵家公子高门大户,出入城门都是七香车拉的,何曾有过这种狼狈的时候?他心里懊恼的时候,倏忽一阵香风,一道白影子轻盈地落下来了,他抬头一瞧,怔住了:那姑娘竟也跟着他跳了下来,毫不犹豫地伸出一双柔荑,就来拉他起来。”
台下听众骚动了一下,低低的笑声混杂着窃窃私语。
——孤男寡女,深夜被困在一起,倒是不少烂俗话本的开头。
只是慕容氏一个姑娘家,有勇气跳下山来美救英雄,倒是惹人服气。
“赵公子和这白衣姑娘呆了一晚,说了许多话。只知道她姓慕容,问她名讳
,她又说不出,道父母唤她慕容儿,家乡在极北之地。”
“不知怎的,她说极北之地的时候,他竟相信得很——极北之地,想必是雪原了,是纯白无瑕的冰天雪地,才走得出这一朵一尘不染的雪莲花。”
“极北之地的一座高山脚下,有一座很小很小的寨子,寨子里只有很少的人,慕容氏就是那寨子中为数不多的女娃娃。赵公子听着,有些明白了——深山里来的姑娘,难怪没见过烟花。”
“按赵公子的脾气,旁人很难投其所好,他喜欢真实,讨厌矫饰,讨厌到了苛刻的程度。可是眼前的慕容氏一言一行,都像是为他量身打造,他不可避免地动了心——在他故去的二十年光阴里,头一次地,主动地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当风掀开她的面纱的时候,赵公子呆住了。他的姿容昳丽,世人夸他貌比潘安,可是当他看见慕容氏的脸,他便想,自己的样貌在她的面前,才是最大的矫饰。”
“美人面孔是天工造物,一气呵成,短一分则寡淡,多一分则妖艳,她便是那个恰到好处。更关键的是,她眸中天真,似未经尘世沾染,美而不自知,才是杀人利器。”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很难想象那是一种怎样的美,只能抽象地将她感知,就像感知无方镇轻柔的云和浓郁的雾,大概也是这样的丝丝缕缕,缠缠绵绵。
凌妙妙的筷子无意识地绞着碗里的桂花糕,将它夹成了稀碎的块,看起来惨不忍睹。
“赵公子想,这个女子,他要定了。”
“一个风华绝代的公子,在带着必胜的目的去猎取一个女子的时候,没有人逃得过他的掌心。”
“慕容氏的宠辱不惊,并非是性子里的高傲,相反,她的性子平和得很——诸位或许不信,那是因为她从山下的寨子里出来,还没见识过这滚滚红尘的纷乱。一个天真的女人,第一个遇到的人,便是一个认准了要她做妻子的人,她怎么可能有翻身的机会?”
台下一阵细细的唏嘘,似乎不太满意这样的美人就这样被人收入囊中。
慕声听得不太专注,伸手将她的碗拿走了,又夹了一整块边角完整的桂花糕,喂到她嘴边。
凌妙妙下意识地叼住了桂花糕,发现是他,恨铁不成钢地拿着筷子在他手背上轻轻打了一下,“好好听,认真听!”
少年漆黑的眸子一闪,有些委屈地捂住了手,扭头看向那喋喋不休的老头,按着碗,开始一点点吃她那碗被夹碎的桂花糕。
唇齿间甜味蔓延,他的嘴角又无声勾起来。
“这一年三月,慕容氏嫁给了赵公子。赵公子为人很爽快,既娶了慕容氏,自感人生圆满,便决心不回长安了,一心一意定居在无方镇,万贯家财终可弃,功名利禄皆可抛——他压根不在乎。”
“成婚以后,赵公子发觉,他这位妻子对于感情的感知有些迟钝,人□□故,她多半不懂,他一样一样慢慢教过来,便像是给一副未画就的美人图,点上了明亮的眼睛一样——慕容氏过了一段蜜里调油的日子,愈发美得惊人,惊动了邻里街坊,她穿的衣裳,戴的首饰,哪怕泡澡的花瓣,转瞬便被全城女子竞相模仿。”
“赵公子自然是爱她的,可是他总觉得心里不踏实——这样一个女子,容颜绝美,性情温柔和善,一心一意地照顾他,似乎没有任何缺点,他不知道要怎么爱她,才能配得上她的这般完美。”
“……”台下的人怔怔听着,陷入沉思。
“很快,这无谓的烦恼便消失了,次年五月,榴花绽放的季节,慕容氏有孕。赵公子终于觉得心满意足——飘在天上的妻子,终于像是踏入了凡尘,她即将为自己生下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有一半是他的骨血,脱离了他无法造就。这是他和慕容氏爱情的证明。”
“赵公子握着妻子的手,在桌上画院外芭蕉。这个冬天,她已身怀六甲,赵公子对她笑道:‘此子是你我心中期许,就叫做子期,好不好?”
慕声倒茶的手骤然一抖,茶壶盖掉了下来,滚烫的茶水径自从圆口泼出,哗啦一下浇在他手背上,手背上的皮肤立即红了一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