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朱元璋倒是看见朱标了,招招手大声道:“标儿,过来。”
朱标过去。朱元璋道:“叫哥。”
朱标乖乖道:“哥。”
沐英愣了一下,眼眶有点红,不知道从哪里领会到了老父亲的感觉,和第一次听说自己有儿子的朱元璋通了感觉,高兴道:“哎。”
朱元璋就知道沐英会喜欢朱标,一手一个小孩儿,把他们从厅里提出去,像提了两只兔子似的,放置到门口,说道:“你带你弟出去玩,晚上再回来,府里的兵随便挑,多带点出去,咱心里有数。”
现在约莫是四月,按照阳历算是四月,阴历还是三月,说是春天,但其实还有点冷。
沐英很早就跟着朱元璋在军伍里混,下面的人也都认识他,简单说了几句,就点了几个大汉跟着一起走了。
朱标从一个良好青年变成封建制度的享受者,一开始可能不习惯,但是适应久了,尤其是在马秀英那里见多了口称夫人的巴结者,对自己的身份也有了正确的认知,已经学会选择性的无视。
要是每到一个地方,就把侍立在侧的仆人一个个记住记好,按照现代人的理解和态度来对待,不仅心里会别扭,又怎么和别人讲话,做好自己的事情。
以后成为了太子,身边出行更要前呼后拥,动辄门口站上一堆请他去求朱元璋不要那么残暴的大臣,想想就还是越早习惯越好。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朱标有些担心自己会逐渐变得对生命不再看重,成为一个无情的统治者,所以他也在试图为自己找到平衡。
但是此时此刻,他和沐英交流就足够。
他和沐英认识的时间才这么点,还不了解他的性格和为人,所以决定先从颜值夸起。
“哥!我们去哪?哥,你长得真好看。”
沐英本来还有点紧张,现在被拍了一句马屁,笑出声来,不好意思道:“标儿也好看。”
朱标一点也不谦虚:“我也觉得我好看。”
这句话好不要脸,但是沐英立刻点了点头,认真道:“说得没错。”
朱标年纪还小,但是已经能看出长大后绝不会差的样子了。
马秀英当然很好看。朱元璋也不差,他能娶马秀英本来就有点入赘的意思,怎么会真的长一个鞋拔子脸,古人觉得相貌奇伟的人有大出息不假,但也不至于到如此离谱的程度。
朱元璋就是正常水平的英武,高大英俊,气势不凡,行走间步伐有力——怎么帅怎么来的样子。
如果换上西装,大概就是霸道总裁的风格。
是那种你给咱滚出去、咱有个视频会议要开,让他们赶紧滚过来、叫大厨给咱弄点馒头的总裁。
沐英对朱家有着敲也敲不碎的滤镜,别说朱元璋真有一个鞋拔子脸,就算他有个屁股下巴,沐英也能面不改色地夸上几天几夜。
“那边有座高楼,我带你上去看看应天城。”沐英笑道:“城里已经大致修整好了,再过几天,我就带你到处转转,今天晚了些,就算了。”
“嗯。”
楼梯在脚下吱呀作响,看来有点年头,还积着灰,乱世中人们忙于奔波,这座高楼的主人恐怕也早已遭遇不测了。
朱标还小,腿短手短,沐英想到老朱同志的话,有心磨练他,所以让他一个人爬楼梯。出于个人的担忧,他又跟在后面护着,爬楼梯虽然过程有些费力,但总不会有什么危险。
楼梯也有护栏,朱标摸爬滚打着上来,摸了一手的灰。
最后一节楼梯上去,朱标站定,一扭头,就睁大了眼睛。
万山苍翠,远处的景色皆可收入眼底,天边布满红霞,归鸟在头顶盘旋,秦淮河如同玉带,城中处处雕梁画栋,飞阁流丹,金色的阳光从楼顶射下来,打在朱标脚边,一切正是气象万千。
沐英缓缓走到朱标左边,卸下甲胄后,朱标能看见的就是他收紧的黑色袖口。
风云变幻,大明正在乱世中崛起,虽然还未出现,但必将把大好河山握在手里。
这是朱家的天下。
朱标从未如此清晰得意识到自己身上的责任,也从没意识到山河的壮阔雄奇,现在,年轻又古老的应天城把自己的美丽呈现给了他。
沐英静静看着被景色震撼到的小孩子,有心说两句诗夸夸应天,却想不出来,暗叹一声自己没什么文化,只有摸了摸鼻子,轻声道:“哥明天早点来帅府接你,带你去燕雀湖钓鱼怎么样?”
朱标愣愣道:“嗯。”
“标儿是不是还没划过船?”
朱标回过神来,回答道:“没有。”
“我去找个渔船来,明天好好带你玩玩。”沐英对兄长这一身份适应良好,“还可以带点点心去吃,在湖边烤只鸡,也很不错的。”
这是野餐!
朱标已经开始很期待明天了,并决定今天回去就找母亲替自己多准备点糕点茶饼带过去。
两个人从楼上下来,沐英把朱标送回帅府院子,和马秀英好好叙了旧,请了安,满足地离开了,走之前还承诺绝不会忘记明天的约定。
朱标还沉浸在高楼的惊鸿一瞥里,恍恍惚惚吃了晚饭,就被李鲤带到了朱元璋的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