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小明王的礼物(1 / 2)

魏忠德提着食盒进来,安静侧立一旁,似乎是有什么话要等着朱标写完课业以后再说。

朱标搁下毛笔,抬眼道:“怎么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魏忠德慢慢地了解了朱标的生活习惯与性格作风。这是个很好伺候的人,能自己做的事情一定会自己做,如果有人失手打翻东西或是做错了事,不仅不会计较,偶尔还口出安慰与劝导,没有任何不良恶习,早睡早起、勤苦用功、待人温和、言谈礼貌,在底下人眼中简直是完美的主子。

他被选中以后,在王府的仆从圈子里,很是体会了一番巴结与嫉妒,谁都知道朱元璋最喜欢自己的嫡长子,谁也都知道在世子那里做活最舒坦保险,魏忠德一下子平步青云,有人来巴结讨好,有人眼睛都红了,嫉妒要化成水淌出来。

世上没有什么事是简单的,当太监也是一样。服侍主子的第一步不是讨主子欢心,而是搞定明里暗里的算计和阴谋,幸好他机灵,学习能力也不错,加上路过的椒西和橘非会帮忙,毫无经验的魏忠德才撑了下来,随后便以坐火箭一样的速度成长,到了如今,已经初步具备左右逢源的能力。

越是八面玲珑,魏忠德就越小心谨慎,对朱标越恭敬体贴,连朱元璋见过他后都说了一句标儿的眼光不错--当然我们都明白这句话夸谁的成分更多一些。

“回主子,是蓝玉将军到了。”

“什么时候来的?”

“刚到的,坐在外间等您呢。”

“嗯。”朱标站起来走到水盆边洗了洗手,“午饭你放在这里,等我回来热一热就好。还有,一会儿不用跟着我了。”

他大步离开,就在门合上的那一瞬间,从书架上飞起一道白光,眨眼间自门缝中追出去,黏在了朱标腰间。

魏忠德低头站着,眼观鼻鼻观心,似乎什么都没瞧见。

走到前厅,蓝玉果然正坐在那里喝茶,大马金刀的姿势,贵到离谱的茶叶在他嘴里好似白水,一看就让人知道他没在好好品味。

他有副好相貌,两条眉毛偏粗偏直,眉尾向上,显得人很英气,脸型端正,嘴唇有些厚,身体结实,手长腿长,少年英雄什么样,他就什么样,朱标与其比起来,倒有点老成温润了。

“世子殿下。”看到朱标,蓝玉赶紧蹦起来行礼。

史书上对蓝玉的记载是嚣张跋扈、志满气溢,虽勇武过人、能力出众,却居功自傲,本来作为太子妃的舅父,加之又是太子的铁杆支持者,就算有些缺陷,也是完全能容忍的,只可惜“朱标”早逝,朱元璋担心朱允炆年纪幼,压不住他,硬是扣了个谋反的大帽子杀了。

以他目前的表现来看,有未来那样的性格并不稀奇,但起码现在,蓝玉还是懂得什么叫做礼法和尊卑的。而他的本事不容埋没,只要朱标好好的,就不会落得个鸟尽弓藏的下场。

称王典礼后,他们总算在老朱同志的介绍下认识了,好朋友要么志趣相投,要么能取长补短,朱标和蓝玉属于后者,相处起来竟然意外得很投缘。

“你都准备好了?”朱标问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对,之前王爷就交代过了。”蓝玉道,“您也把心放到肚子里,就算我变成鬼,也不会让人把小明王给抢走。”

“不只是抢不抢走的问题,有人半路劫杀小明王,下个毒也是很方便的,你得小心小心再小心。”

“王爷已经说过了。”蓝玉道,“随行的有大夫郎中,我稍后就去叮嘱。”

“不要太骄纵,韩林儿毕竟仍有名分在。”

前两句蓝玉还认真听,这一句他不以为然:“咱们王爷很快就能扫老鼠一样把张士诚给收拾了,到时候黄袍加身,您就是太子,我给您当大将军,韩林儿一个光杆司令,有什么重要的,也就是现在不能死,以后还不是……”

朱标咳嗽两声打断他的话,瞪着他道:“让你照顾人,你就照顾着,哪来那么多废话。”

“是。”蓝玉瘪着嘴应下。

“真的记住了?”

“记住了,记住了!”

“那就走吧,地方说远不远,等你回来,我请你去酒楼吃顿好的。”

有这个承诺,蓝玉精神许多。吃什么倒不重要,他享受的是朱标看重的态度,那种被人记挂在心上的感觉很好,尤其是朱标的地位比他要高,蓝玉能清楚地认识到朱标并不像别人一样图他什么。

“走吧,出城去。”

今年朱元璋如愿称了王,小明王的存在更显得如鲠在喉,尤其是快要过年了,他若是还在,少不了一番大费周章的祭拜与作秀,正好,滁州的宫殿终于竣工,满朝上下都想着赶紧将人送走,连干油漆的时间都不想考虑。朱元璋这时候又不在应天了,恭送小明王的任务落在朱标头上,朱标安排蓝玉护卫,自己则是领着文武百官在城门送行。

礼数做全总是没问题的,起码让别人抓不出把柄来。

暂时禁止正门处百姓的通行,所有人都准时抵达,经过繁琐的仪式后,韩林儿就要出发了。

送出一段距离后,天上又开始向下飞雪。

蓝玉策马走在朱标身后,落他半个位置,两人身下马的马蹄声交错响着,咯哒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