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背道而驰(1 / 3)

失策了。

草率了。

柿子落在碗里的时候,朱标感受到了很久都没光顾过自己的尴尬。

一是因为没人敢让他尴尬,二是他的脸皮已经很厚。

现在卢近爱往他碗里放了一个柿子,且又穿得这么破旧,让朱标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碰瓷骗人的卑鄙混混。

他是真的一时疏忽,忘记把这个碗给藏起来了,回老家的第一天,被误会成一个乞丐,还没来得及伪装,朱标直接子承父业,不忘初.衷。

倘若时光流转,几十年前,朱元璋也是这个年纪,拿着同样的破碗,蹲在柿子树下,祈求天上掉一个馅饼给他,好拯救他的肚子,拯救他的生命。

幸好老天从不掉馅饼,它虽然否决了朱元璋的愿望,却给了他另一个可能,但凡朱元璋能吃得起饭,就不会有洪武大帝,更不会有朱标的今天。

情况有变,朱标打算换套说辞,他捡起碗里的柿子:“我……”

我字刚出口,卢近爱就有点惊奇地反问道:“你看得见?我给了你什么?”

嗯?

朱标这才觉出不对,悄悄用余光打量“凌霜候”,它竟是已经成妖了。

有些植物成精的草木妖怪,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会将生产出来的果实用妖气掩盖起来,防止动物和人类采摘,只有遇到喜欢的生灵,才会显露真身。

这棵柿树应该是很喜欢老朱同志,也很喜欢眼前这个人。

“你给我的是一个柿子。”

“能看到它,这是缘分。”卢近爱道,“你拿它先垫一垫肚子吧。”

乞丐得到吃的应该狼吞虎咽,朱标意识到自己需要开始表演,几乎嚼都没有嚼,囫囵把柿子吞了下去。

看到这一幕,卢近爱眼里的怀疑消减一些。原因没有别的,朱标实在是太健康了,哪怕灰头土脸,衣衫破烂,也掩盖不住他发育良好的身形,如果是正常的乞儿,不说头大身体小,至少也该面黄肌瘦。

至于六出白,细犬的数量不多,卢近爱固然聪明,也不能理解没见过的生物,只把它确确实实当作一条消瘦的流浪狗。

“你是从何处来的?”卢近爱道,“为什么要到凤阳村?这里家家户户都很贫苦,不是能讨饭的地方。”

朱标抬头望着卢近爱,他看出这是一个意志坚定,想法果决的男人,恐怕不好隐瞒。

“我家里有些薄财,父母是做生意的,开了个饼子店,算是吃喝不愁,早年间他们离开这里经商,后来便因为战事回不来了。这次听说凤阳被吴王攻下来,没人再打仗了,专门带着我回来寻亲,没想到路上遭了土匪,我和父母走散了,只好一个人来,没吃没喝,才搞成这个样子。”

“寻亲?”卢近爱皱眉道,“你姓什么?”

“我姓林,叫林示。”

“村里没有姓林的人家。”

“我随我母亲姓,我爹姓王。”

“招婿?”姓王的人确实有好几个。

仗着山高皇帝远,朱元璋反正听不见,朱标连连点头:“对,对,是招婿,我娘当时有钱得很,家里也有权势,我爹身无分文,占了她的便宜。”

“……小兄弟先和我来吧。”卢近爱凝视着朱标,仔细想了想,率先迈开步子,“我的名字是卢近爱,字胜欲,我看你举止谈吐很有风度,我们平辈相交,你不妨叫我卢胜欲。”

他扭过身来,一脚一脚踩在黄土上,抬步间细小的灰尘弥漫,深棕色的草鞋应和着大地,坚定稳重得不像一个挨饿的人。

一边走着,卢近爱一边将柿子在身上擦了擦,咬了一口,慢慢咽下去。

六出白瞅了瞅朱标,意思是这个人好像挺不一般。

朱标一挥手,瞪它一眼,让它赶紧跟上去,别想那些有的没的。

“现在并不是寻亲的好时候。”走在前面的卢近爱出声道,“凤阳是吴王的老家,非常特殊,眼下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看着这里,你先在我家里住几天,等风声过去了,再找亲戚。”

“什么风声?凤阳怎么了?”朱标有心了解情况。

两人还没来得及有下一次谈话,不远处的岔道上突然跑来一个和朱标差不多大的少年,气喘吁吁地扑过来,扯着卢近爱的袖子道:“卢先生,你快去我家看看,刘德他们又来抢东西了。”

谁?谁抢东西?

朱标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他看来,自己出行的消息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尤其是凤阳附近的衙门,最近肯定派出了无数的差役巡逻视察,生怕让世子看见什么地痞坏了心情。在这么重要的时间,这么重要的地方,竟然还会发生如此严重的治安问题?

这简直是比朱标在要饭还离谱的事。

卢近爱被少年一扯,脚下不由自主地跟着走了几步,柿子从衣兜里滑出去,滚落了一地。

可是他也没有去捡,径直跟着少年顺小路跑了起来,仿佛是比他还要着急。

朱标看着他们远去,弯腰把柿子们捡了起来,好好放在路边,然后才直起身来。

抢不抢钱的反正总能解决,粮食是不可以浪费的。

“小六,咱们跟上去看看。”

刘德白着一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