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继承权的问题(2 / 4)

黎明之剑 远瞳 3444 字 11个月前

埃德蒙耸耸肩:“这不是父王的意思——他老人家谨慎地很,哪怕要了解您的目的也不会做出派我直接来问这么莽撞的事。这是我自己的意思,而且我……确实是很好奇您的来意。”

高文示意对方继续说下去。

“您醒来已经这么长时间,想必已经知道这七百年间很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尤其是……一百年前的变化,”埃德蒙说着,看了瑞贝卡一眼,“你是为了塞西尔家族的利益而来?”

“这个问题太笼统了,我肯定是为塞西尔家族利益而来,但重点是哪部分利益,”高文看了这位王子一眼,“从我的观点出发,我能讨要的东西可不少,最直接的——塞西尔家族世袭罔替的公爵爵位和南境封地就是个很大的、可讨论的点,不是么?”

埃德蒙顿时怔住,似乎是不敢确定高文这句话到底是不是认真的,但他还是强行笑着回答道:“您的爵位和封地在您死后便已经由您的后代继承,随后您的后代触犯了王国法律,无力继续保有他们的爵位和封地,这一切都是在王国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的……”

高文调整了一下姿势,靠近埃德蒙,似笑非笑地说道:“是啊,按照王国法律,但按照法律的话,我的继承人在我死后才能完全继承我的爵位和封地,而在我活着的情况下,只有我的长子具备我的次一级爵位,并且具备有限的‘法理代行权’(注),而除长子之外的所有塞西尔子嗣都仅有贵族身份,而不持有任何法理权力——很明显,我现在是活着的,而且安苏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提到过,一个死而复生的人应该如何界定他的继承权是在何时生效,又是在何时失效的,以及在生效和失效期间所产生的矛盾应该如何界定。”

(法理代行权,在安苏法律中指具备资格的贵族子嗣以家族名义行事,享受对应特权并承担对应风险责任的权利。)

埃德蒙:“?!”

高文摊开手:“所以第一步就不成立——继承是无效的,一百年前的那个格鲁曼既不应该是侯爵,也不应该掌握任何塞西尔家族的法理代行权,你们只是从一个压根不具备继承权的人手中夺走了压根不在他手上的东西而已。”

瑞贝卡愣愣地看着自己的老祖先,万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步操作,而在旁边房间贴着耳朵偷听的琥珀则扭头看了拜伦骑士一眼:“好厉害——竟然比我还不要脸!”

在高文面前的埃德蒙王子殿下则是已经到了表情崩坏的边缘,他嘴角抽抽着,半晌憋出一句话:“但制定法律的时候谁能想到您会突然活过来啊……更何况,您确实已经死过一次。”

“所以,在跟我说话的时候就先把那些逻辑与规律放一边吧,它们在我揭棺而起的时候就已经失效了,”高文笑了起来,“我当然不是冲着那些已经被收走的封地和我子孙后代的爵位来的,一百年前那个败家子儿干的事我都知道,换我我也抽死他,王室对此作出的判决没有错,我也不打算推翻。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如果我真想跟你抠着王国法典的字眼来讨论塞西尔家族的继承利益,那实在是有太多的猫腻可以扯来扯去了——谁让继承权这块的一大堆条文都是围绕着我死不死来展开的呢?”

“好吧好吧,我明白了,”埃德蒙举起手表示投降,“您刚才还说七百年前的人说话都耿直,不擅长绕弯子,但现在看来您恐怕比我的辩论导师还难缠。”

“我可不光经历过安苏的野蛮年代,我还经历过刚铎帝国最鼎盛的时候,所以别小瞧了七百年前的古人,”高文撇撇嘴,“我们野蛮的时候能做到茹毛饮血,我们优雅的时候能给一种红酒起三十六种名字,而且每个名字还配十四行诗。”

“……这一点确实厉害,”埃德蒙心悦诚服,“那么我们可不可以详细谈谈,关于您明天中午要和我父王谈的事情……”

高文点点头,心说果然就如自己想的一样,比起明天中午大庭广众之下的会面,今天这恐怕才是真正的交涉环节……

高文在会客室中见到了那位王子殿下,同时在场的还有被高文拉着过来见世面的瑞贝卡。

埃德蒙·摩恩,如今的安苏国王弗朗西斯二世最为器重的子嗣。高文在此前并不认识这位王子,但是为了这趟王都之旅,他专门找赫蒂和安德鲁子爵恶补了很多当代王室的知识,所以他知道不少关于当代王室的事情。

弗朗西斯二世如今已经年迈,然而子嗣稀少,除幼子埃德蒙·摩恩之外,便只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其中长子威尔士资质极为平庸,而且生性懦弱不善权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算是老国王的心头病,只是老国王的整个前半生都只有那么一个儿子,所以威尔士曾被立为王储长达十七年之久,但是后来,弗朗西斯二世老来得子,一名宠妃一下子为他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子女,便是公主维罗妮卡·摩恩与王子埃德蒙·摩恩。

与资质平庸的长子威尔士比起来,这对双胞胎姐弟可以说是横空出世一般,在很小的年纪便表现出了卓绝的天赋——不论武艺还是智慧都令他们的宫廷教师极为称赞。一直因继承人问题而发愁的老国王就此算是得到了拯救,几乎没怎么犹豫,他便取消了长子的王储身份,并准备将继承权转给自己的新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