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054(1 / 6)

谭柚酒量其实还不错,她只是单纯不喜欢醉酒后那种头晕脑胀的感觉,所以平日里极少饮酒。

昨夜难得跟家人们一起放纵,就多喝几杯,今天醒来便忍不住捏眉心。

“阿柚,你醒啦。”司牧坐在旁边抱着枕头盯着她看,见谭柚拥被坐起来,两只眼睛立马亮晶晶地凑过来。

他声音比平时还甜软,糯糯地问,“你可还记得昨晚你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吗?”

谭柚捏眉心的手一顿,抿唇佯装没听见。

那些话那些动作,平时清醒时她是肯定不会做的,但在酒劲放纵下,没忍住对着司牧说了又说,做了又做。

司牧可不管谭柚记不记得,他在床帐内,将枕头放在一边跟谭柚演了一遍。

“你说你喜欢我。”

“你说你初见我时便觉得我比天上朦胧的月色还要好看。”

“你说你喜欢看我穿月白色衣服,因为淡淡的蓝色特别衬我。”

“你说我每次穿上明黄衣袍的时候,都像只端坐的橘猫,但是一笑起来,就是颗黄樱桃。”

司牧好奇,“黄樱桃是什么樱桃,酸的还是甜的?”

他白净的小脸皱巴起来,“难道是苦的?”

大司只有红色的樱桃,颜色如玛瑙般红,金丸大小,而且此物较为珍贵,唯有在祭祀先人跟赏赐重臣的时候,才会用。

皇家平日里吃樱桃,都不是说吃就能吃,主要是这东西分时节,且不好保存。

司牧低落地轻轻“啊”一声,“真是苦的?我在你心里是苦的吗?”

明明他吃了那么多糖,每每沐浴时还放上鲜花泡澡,难道不该是香甜的?

谭柚这才开口,只是语气多少有些妥协跟无奈,缓声道:“甜的,很甜很甜,比糖还甜。”

“嘿~”司牧立马得逞地将下巴搭在谭柚肩上,朝她耳垂轻轻吹气,“你看,你明明记得。”

昨天他这么问的时候,谭柚就是这么回的,一个字都没差。

司牧手指轻轻卷谭柚垂落在肩上的长发,“那你记得你做了什么吗?”

谭柚眉心一跳,“殿下。”

“你昨天明明喊我司牧的,”司牧轻轻哼,“醒了就又喊殿下。”

谭柚,“……”

谭柚有种何必多喝酒的感觉,她扯了个枕头靠在身后,半躺着任由司牧闹,只是在司牧玩闹之前,问出一个关键性问题。

“昨晚硃砂在吗?”谭柚颇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味。

硃砂要是在,昨夜的事情,怕是半年内都翻不了篇。因为昨天阿姐一事,谭柚算是见识到了硃砂惊人的记忆力跟模仿能力,连语气都分毫不差。

他能把昨夜里的事情,分成五章八回,说给胭脂听,说给花青听,说给藤黄听,说给他认识的所有人听,而他每一次说的时候,现场必有一个忠实的观众——

司牧。

司牧眼底全是亮晶晶的笑意,连连点头,语气轻快欢喜,“在的在的,我特意喊他过来的。”

还是特意喊过来的……

谭柚又想抬手捏眉心,这劲可比酒劲大多了,让人头晕。

“但是后来我们落帐时,他便出去了。”司牧怎么可能让硃砂蹲在床边听。

谭柚这才轻轻舒了口气。

还好,勉强还能维持住驸马的体面。

“不过我都记得。”司牧微微偏头,谭柚侧眸瞧过去,就能看到他隐在头发跟中衣衣领中的暧昧痕迹。

除了这里,还有……

“这里。”司牧指锁骨,“你说你喜欢。”

司牧清瘦,锁骨精致明显,甚至好看,的确让人喜欢。

“还有这里,”司牧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衣服没掀开,只含糊地指了一下,“你说也喜欢,像红樱桃。”

司牧的手往下指,越过他自己实在说不出口的地方,最后落在脚踝跟脚背上。

司牧将白净骨感的脚丫子翘起来给谭柚看,脚指头羞涩地蜷缩起来,“你在浴桶里,捧着我的小腿吻我脚背,说好看。”

他身上每一块地方,包括清瘦可数的肋骨,谭柚都说喜欢。

她喝了酒,司牧却没有,可跟她唇舌缠-绵时,司牧满嘴酒香。

她将酒的苦涩尽数吞进肚里,留给他的是酒的清香跟甘甜,以及满腔爱意和情话。

谭柚极少这么主动,又极少说这些露骨浓郁的情话,司牧整个人都醉在她怀里,像只掉进米缸里的饥饿老鼠,一下子幸福到招架不了,只能在她怀里拱来拱去,任由她拥吻自己。

跟话本里那些情浓时就爱引诗借句的人不同,谭柚的喜欢很干净。

清清爽爽的干净感,不似建在高处的楼宇,富丽堂皇让人心生不安,总觉得犹如海市蜃楼会随时消散。

谭柚的喜欢像是扎根于泥土,根往地下无限延伸,而露出来的却极少,但又稳稳地托着支撑着她爱的人,给人无限的踏实感。

司牧现在几乎是趴在谭柚身上,脚丫子又一下没一下地蹭着她的脚背。

他抬脸就能看见谭柚垂眸看他,那双温柔的眼眸看着他时没有半分不耐,便没忍住亲了下她的唇,眼睛弯起来,“好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