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又接了一大碗。
“这你就有点想多了。
她的路,是她自己选的。
刚才你被扒皮的时候。
她明明可以与这里分离,跟着夕阳之歌走的。
既然选择留下,就有觉悟了。”
蔡根这次就喝得很慢很慢了。
那大碗,最少二斤装。
连着喝三碗,蔡根也受不了。
“要不还是把她给烤了吧。
即便是俘虏,如此羞辱她,实在太没尊严了吧。”
没等共康惠说话,蓬特先抢答了。
“顿顿饱,还是一顿饱,很难选吗?
留下我吧,好死不如赖活着。
没事,不用在意我的感受。
尊严什么的,我不在乎的。”
这个?
真的没有一点偶像包袱吗?
蔡根开始怀疑,蓬特还有什么后手。
“你为什么没藏在夕阳之歌里,跟着谢不安走呢?
明知道留下来,没好果子吃,你图什么啊?”
“那个叫谢不安的,实在太生性了。
我虽然没有见过他,但是他给我的感觉。
让我回忆起了很多不美好的往事。
反正,我的基因告诉我,远离他,否则会很惨,很惨。
在你这有没有好果子,我也没什么期待了。
让我也留个念想。
看看最后你是咋没的。”
第四碗,已经送到了嘴边。
蔡根有点不想喝了。
“喝吧,你不喝不行的。
别看她自己混得不行。
但是她基因里的进化能力,还是很稀有的。
你多喝点,长出的皮肤,也具备进化的能力。
虽说不算顶尖的能力,但是你的起点太低,有比没有强。”
共康惠虽然没有逼着蔡根喝,但是开始利诱了。
蔡根眼前一亮,进化能力的皮肤,听着就很牛掰啊。
难道自己可以进化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各种长刺,各种喷毒的皮肤吗?
或者,可以随意变成任何人,煤城彦祖,安心德华。
强压着,又喝了一碗。
蔡根都想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