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郑,恭喜啊!”
“哎呀,说起来,咱们小郑可真是个有福气的。”
“是啊是啊,工作顺利,爱情也美满!”
“听说还是在XX饭店举行婚礼?”
“肯定的呀。人家小郑的爱人,可是大院里的。”
关键是,准新郎居然比准新娘小三岁。
虽然总说什么“女大三、抱金砖”,但在传统的观念里,世人还是更习惯男大女小,而非女大男小。
尤其是男方的条件还那么好——
京城土著,父母都是干部。
当过兵,还下了海,啧啧,一直都走在时代的前沿啊。
可郑敏呢,虽然是京大的学生,毕业后还被分配到了报社工作,看着也很不错。
然而,跟男方比起来,还是差了许多。
小城市下辖的小县城考出来的,家里就是最普通的小市民。
郑敏本人呢,长得倒也不错,清秀以上,美貌不足。
百分制打分的话,也就八十分的样子。
她最吸引人的,并不是容貌,而是、而是一种——
唔,文雅的说法叫气质好。
通俗的话,则是这女人够劲儿,很独特,很、很吸引男人。
至少郑敏的同学、同事们,都觉得,郑敏就是靠着这股劲劲儿的特质,这才把准新郎迷得晕头转向。
提前将上帝视角切换到京城的祸水:……迷倒准新郎算什么?
还有个只对郑敏死心塌地的深情男二呢。
常爱国简直就是标准的言情网文的深情男二,眼里只能看到姿色普通的女主。
哪怕自己名正言顺的妻子有着顶级神颜,也仿佛瞎了一般。
为了暗恋女神,他爱屋及乌的独宠一个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
还把自己的亲骨肉拿来给对方当垫脚石。
仿佛他就是要故意用这种方式来证明他对女主的爱。
玛德,不符合情理且还有病。
祸水一边嗑瓜子,一边默默吐槽,还一边看着郑敏矜持的跟周围的人寒暄。
它好心的为郑敏也点了一排蜡:可怜的女主(或是上一代的女主),你的神话注定要被打破喽。
陛下进京了!
她可是给你准备了一份大礼呢。
你说说你也是,既然想极力隐瞒曾经的过去,为什么还要总跟常爱国纠缠不清?
结婚也要特意写信,还写了不止一封。
嘴上说着“大家都有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以后就要各自安好、互不打扰”,结果呢,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子藕断丝连的暧昧。
那股浓浓的绿茶味儿,隔着信封,祸水都闻到了。
这位上代女主,估计是习惯了这种吊舔狗胃口的套路。
她明明已经获得了新的生活,却还不愿失去常爱国这么一个随叫随到、予取予求的王者级备胎。
一再表示“我的婚礼,你不用来”,可却总用无形的小勾子,勾得常爱国五迷三道。
“……唉,想当个钓系女海王,却不幸碰到了陛下。”
“吊钩甩下去,傻鱼上钩了,可也引来了大白鲨。”
祸水已经看到了郑敏悲惨的结局。
但,它一点儿都不同情。
自己非要招惹,那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总不能你只吃肉,却不想挨打吧。
“……还好!到时候,请大家吃喜糖!”
郑敏矜持的笑着,随意的寒暄着。
她知道,眼前这些人,有真心祝福自己的,但更多的是在羡慕嫉妒。
无所谓了,不被人妒是庸才。
她,郑敏,注定是要成为无数女人羡慕的对象。
中学时代,她跟校园的风云人物谈恋爱,身后还跟着一个沉默却忠诚的守护者。
毕业后,虽然被逼着下乡,可命运女神依然眷顾着她,让她跟爱人一起去了同一个地方。
父母重男轻女,对她不管不顾。
可她有守护者啊。
唉,唯一漏算的是,她没想到常爱国会这么能干。
原本以为他只是个普通小兵,三四年过后,就会退役。
结果呢,人家非但没有退役,还一路当上了营长。
在那个艰苦的岁月,农村真的太难熬了。
郑敏有爱人照顾,还有常爱国的资助,并没有吃太多的苦。
但,终究不如在城里舒服。
有那么一个瞬间,郑敏都有些动摇了,想着若是嫁给常爱国也不错。
这样的话,她可以随军,还能去驻地找个工作。
就在郑敏动摇的时候,爱人却偷偷告诉她:“我的父亲派人联系我了,我们可以去港城。”
港城啊!
那可是遍地黄金的港城。
虽然这样有叛逃的嫌疑,还有可能遭遇诸多危险。
但,港城的诱惑太大了。
郑敏再次被爱人描绘的美好前景打动。
她嫁给了爱人,还给常爱国写信,让他也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她知道,常爱国一定会心碎、心死。
可郑敏还是这么做了。
因为她最终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