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之前,也就是十一月初一那天清晨,刚刚经历了长途跋涉的韩德,只在大营中休息了一个晚上,就奉韩增之命,带着九个骑士踏上了南返长安的归程。
从乌员到大汉边塞大约有一千二百里,从边塞到长安城又有差不多一千五百里。
在大汉的境内有相对完善的驿路,往往三五十里就设有一个驿站。
用换人换马的方式,军情一日可以传递四百里。
但是为了避人耳目,韩德等人不能使用驿站,只能亲自送信。
单人单马一天最多只能跑四个时辰,一个时辰可以跑三十里,一日可以跑一百二十里。
如果单人双马,一日可以跑一百六十里;到了单人三马,一日可以跑二百里。
因为田顺各部极有可能在几日之前就出发了,所以时间非常仓促。
韩增为了让韩德等人跑得快一些,给韩德他们每人准备了三匹最好的战马,交替使用。
纵使如此,时间仍然不够用。
从乌员到大汉边塞的一千二百里,要用六日;从大汉边塞到长安的一千五百里,要用七日。
粗略地算下来,跑完这段路程足足要十三日的时间。
还是耗时太长了一些。
韩增给韩德立下了军令,要让他十日之内必须抵达长安。
中间差的那三日,就要靠毅力来强撑了。
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
更何况堂堂汉军乎?
韩德等人出发之后,一刻不停地向南。
多跑少歇,这是唯一的办法。
韩德从小就在校场上打熬,刚才战马栽倒的那一刻,他就提前护住了要害,倒是没有受太重的伤。
只是双手火辣辣地疼,他抬手看了看,已经被石子沙土磨得皮开肉绽了。
天降的风雪越来越大,吹在这血淋淋的手掌上,更是钻心地疼。
韩德顾不上这点小伤,随手在身上擦了擦,就疾步来到了那匹还在地上挣扎的战马旁。
这匹战马十五岁,正值壮年,是韩德从小就用的坐骑,“主仆”之间早已培养起一份超越人马的感情。
此时,这可怜的生灵躺在地上不停地挣扎,那强壮的胸颈剧烈地起伏着,白沫和白气从口鼻中喷涌而出,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
韩德伸手轻抚战马的脖子,满手都是冰凉的汗水
这些都不可怕,让它好好歇息一番,自然就可以恢复。
但是,当韩德的视线来到战马的右前脚时,眼神就黯淡了下来。
那肌肉修长、骨头笔直的小腿弯成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白森森的胫骨从肌肉中戳了出来,露出一点渗人的骨头茬子。
一点点马血滴落在了雪上,犹如寒梅在绽放。
战马一旦伤到腿脚那就定然救不回来了,伤成这个模样,伯乐在世也治不了了。
韩德如今不到十八岁,虽然已经上过了战场,但是亲历的死亡却不多。
此刻见到这可怖的伤势,仍然觉得可怖。
韩德轻抚着已经开始抽搐的战马,似乎想让它安静下来,渐渐地,战马似乎通人性似地平复了下来。
接着,韩德朝身后挥了挥手,两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骑士也来到了战马的身边,三人合力将马匹牢牢地固定住。
“歇息吧。”韩德嘟囔了一句,整个身体带动着双手猛地向一边压去。
“咔嚓”一声脆响,战马的脖子被扭断了,瞬间就没有了气息。
韩德站了起来,最后看了一眼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坐骑,就吩咐同伴把它抬路边。
荒郊野岭,没有办法掩埋,就这样赤条条地来,赤条条地去,也是一个不错的结局。
“今日是我等离开大营的
“离开大营那一日算是
这秋冬之际,九日跑完两千七百里路,已经是一个值得夸耀的壮举了。
韩德看了看周围,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又望了望头顶,还有一个时辰天就要全黑了。
他们早上是从上郡高奴县出发,跑了整整二百里,现在马上就要到左冯翊的洛川了。
过了洛川,距离长安城就还有二百多。
韩德自幼在长安城长大,对这附近已经非常熟悉了,快马加鞭的话,还有两个多时辰就能到长安城了。
家就在眼前了。
但是,他们这支小小的队伍已经到了强弩之末。
一路上,为了掩人耳目,也为了争取时间,他们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进入城镇歇息。
不仅是战马的体力已经到了极限,骑士们的身体也到了极限。
他们一个个双眼红肿,裸露出来的皮肤干燥皲裂,两股之间更是被磨得血肉模糊……
现在还能强撑着站着,已经证明他们是汉军中的精锐了。
韩德很想让同伴们在洛川歇息一夜,好好地睡一觉,再喝上几口酒……明日再出发。
但是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来。
最后,韩德摸一下挂在胸前的传信筒,走到了众人面前,在无声中拍了拍他们的肩膀。
他的脑海当中,又一次浮现出发时韩增将传信筒交给他的场景。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