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大将军王,丹妮(1 / 2)

我成了龙妈 辣酱热干面 1807 字 11个月前

丹妮先是点头,接着又摇头,道:“大概听明白了,但光听懂没用啊!”

我还懂牛顿三大定律呢,可也做不到陨石降和万象引啊!

“您果然赋异禀!”老人赞赏道:“詹姆·兰尼斯特用了半年才听懂一部分,又花了四年时间才达到举重若轻的境界。您今后多家练习,应该很快学会的。”

“没想到弑君者那么厉害。”丹妮惊讶道。

能做到如臂使指的骑士也不到十分之一,第二境界的肯定更少。

白骑士苦涩笑了笑,道:“陛下,您要明白,当年御林铁卫真的是骑士最高荣誉,七名白袍骑士绝对算得上当代最强骑士,我们七个都有举重若轻的境界。

不像现在,君主不看对方武技与人品,完全凭自己喜好,任人唯亲,将御林铁卫当成宫廷爵位一般肆意发放。”

那个任人唯亲的君王是我,还是乔佛里?

不够格成为御林铁卫的是乔拉·莫尔蒙,还是取代你位置的猎狗?

“大熊他什么境界?”丹妮摸摸鼻子问道。

“乔拉?唉,比您还差,如臂使指都勉强......“老人一脸嫌弃地,“等应付过去这次吉斯联媚进攻,您还是暂停他的职务,让他跟我好好学习几年吧!骑士精神不合格,至少武技要过关吧?”

丹妮瞠目结舌,不可思议道:“我怎么可能是乔拉的对手?而且,我觉得他很强呀,很多马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陛下,境界只是技巧等级,并不等于实力,生的力量、速度,和当时的环境、各自的心态,都是决定胜败的关键因素。”白胡子严肃道。

“比如拂晓神剑,戴恩爵士已经达到神而明之的超凡之境,可他还是死在艾德·史塔克手中......”

到这,老人不由唏嘘不已,有些迷茫地呢喃道:“艾德·史塔克甚至不如乔拉莫尔蒙,境界、力量、敏捷都不如。

可他是如何战胜力量、敏捷、技巧、心境都下第一的拂晓神剑?

已经过去15年,极乐塔之战依旧是个迷,可我敢肯定,史塔克公爵一定隐瞒了什么。”

隐瞒了预言之子,琼恩·雪诺!

两人正着话,一名无垢者士兵急匆匆从阶梯通道跑过来。

“陛下,哨骑快马来报,敌人距离我们不到100公里,大概明傍晚能靠近我们庄园外的麦田。”

丹妮走到围墙边缘,俯身看着人民广场上列队训练长矛刺击之术的民兵,感慨道:“终于来了,等了他们半个月,农田里的活儿都快被耽误。”

在接到“反龙母”吉斯联军从凯渊出发的消息后,丹妮便进行了“全国”总动员。

除了无垢者与五千“龙之母”卫队,凡是有兄弟,或者成年儿子的家庭,无论城里人还是农庄里的农民,无论新自由民还是吉斯人,都必须派出一名壮年男子服兵役。

人数不多,去掉本身就有人丁加入龙之母卫队的人家,一共招募到三万民夫。

动员效率比七国公爵更强一些,对生产的负面影响也更,每家每户至少有一位成年男子与一位成年女子,而且每座庄园还分配有牛和耕马。

北境有超过50万的人口,罗柏·史塔克只招募了1.8万人,整个北境农业生产近乎崩溃。因为战事拖延时间太长,大片大片的麦都烂在地里。

第二凌晨,丹妮便骑着银马,率领5000无垢者,500多斯拉克咆哮武士,4000龙之母卫队,两万民夫,沿着海岸驰道向北出发了。

罗柏从北境带走的1.8万人全是战士,没有民夫押送军粮,军队一路所需一部分由沿途诸侯提供,一部分便派斥候四散乡野,抢夺农民的口粮。

与下乡抢粮的霓虹鬼子没区别,河间地百姓还组织了一支游击队——无旗兄弟会,专门猎杀抢夺百姓粮食、强健村镇妇女的北方溃

唔,你罗柏作为剧中主角,怎么会干那么丧心病狂的事?

他不那么干军队就会饿死。

事实上,作为标准的贵族弟子,罗柏压根不在意普通百姓死活。

维斯特洛贵族差不多都不在意百姓死活,即便在追求骑士荣耀的巴利斯坦眼中,只要国王的战争正义,百姓为国王付出活命的口粮也属应该。

泰温公爵比罗柏聪明一点,他从海峡对岸雇佣了一支来自科霍尔的佣兵团,下第一臭名昭着的勇士团。

勇士团又叫血戏班,一共500多名血戏子,专门负责帮泰温公爵的军队下乡征粮。

只打了一两年仗,曾经繁荣的河间地便十室九空。

好吧,扯远了。

丹妮征调的民夫,主要负责为大军运粮、扎营、挖壕沟,真正投入战斗的只有9500名职业军人。

道路两边的麦已经灌浆,秸秆也开始泛黄,田埂上还时不时能看到戴着草帽的农夫,他们手里提着镰刀,在白晃晃的日头下,呆呆看着好似一条长龙的女王大军。

也许,他们在押送粮食的车队中寻找自己的丈夫、兄弟?

100名马人骑兵分散在前方5公里,为大部队探路

丹妮一马当先,走在队伍最前方,今日她穿了一身不显眼的灰黑色铁甲,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