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就是被饿瘦了。
陆怡宁的脸色苍白的过分,看着非常不健康,而她的胳膊……瘦的简直就只剩下了骨头。
虽然临死前她也很瘦,但端王府刚被抄家的时候,她是有些胖乎乎的,可见她并非天生瘦弱的人……荣阳长公主,连顿饱饭都不给她吃?
秦昱素来护短,顿时就有些生气,再去看床上躺着的少女之时,便又多了几分同情。
他将婚事提前,看来是做对了的,至少让她不用再留在长公主府受苦,至于今后……他就把她当女儿养着吧。
秦昱上辈子被杀之时,就已经年过而立,之后又作为魂魄过了十年,真要算起来,他如今已经四十来岁了,这样的年纪,有个十七八岁的女儿再正常不过。
他感激自己的王妃,但两人相处不多,男女之情自然是没有的,他的身体更让他不可能再去近女色……因而把自己的王妃当女儿养,对他来说最为合适。
上辈子她不离不弃,此生他便对她宠爱有加。
这么想着,秦昱略显艰难地挪动了一下床上女子的身体,便轻手轻脚地帮她摘去了头上的凤冠,又简单查看了一下她的身体。
这孩子的身体,很不好。
她身上没有几两肉不说,还有许多伤口,十根手指甚至都没有哪根是完好的……只看她的手,就知道她在长公主府定然受了很多委屈。
这次的新房并不是上辈子随意选的,而是秦昱平常住的屋子,秦昱对屋里的一切都很熟悉,看到陆怡宁还昏睡着,便从床头找出来一盒药膏,给她的双手上了药。
上完药,秦昱便琢磨着明日要请个御医给她看看,不想抬起头,竟然就对上了她有些迷茫的目光。
他的王妃醒了。
发现这一点,秦昱想也不想,就朝着对方露出一个安抚的笑容——在他和他的王妃相处的那几个月里,只要他这么笑了,他的王妃就能放松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