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四章 给刘瑶把商铺买下来(1 / 2)

“嫂子来了!”

苏明哲不管李倩对自己什么态度,他的态度挺好的。

李倩对苏明哲态度不好,是因为,她认为自己前任老公之所以变坏,都是苏明哲这一群狐朋狗友带坏的。

加上苏明哲和刘瑶也不是正经关系,所以,李倩才会看他不顺眼。

现在,苏明哲陪着笑脸和她打招呼,又是在叫她‘嫂子’,李倩一时间,也不好意思继续摆脸色。

等苏明哲给李倩倒了茶水,李倩这才掏出一份新合同,拍在了桌子上:

“既然你也来了,那这份新的租赁合同,你先瞧瞧吧!三年前签的每月房租一万五,你也知道怎么回事。现在我和老张离婚了,当初你和老张签的合同肯定不能再作数。你要继续租赁的话,租金就要和周边店铺持平,每月两万!”

李倩口里的‘老张’,就是她的前夫。

两人在苏明哲穿越过来时,刚办的离婚证。

作为生意场上的狐朋狗友,苏明哲还被几个朋友叫过去,劝道过两人。

可惜,两人都是铁了心离婚。

最终,两人在律师见证下,处理完婚内财产,‘和平’分手了。

“嫂子,这个租赁合同先不急!”

苏明哲听着李倩讲完,喝了一口茶,这才笑了笑,讲道:

“嫂子,我想问一下,您这商铺卖吗?我想把它买下来!”

商铺价格和商品住房不同。

一套商品住房月租金可能只有一两千块,但是出售价格可能就高达百万。

而商铺的月租金可能一两万,但是出售价格,也就是两三百万左右罢了。

这是因为,按照地段、租金、交通情况的不同,一般商铺的出售价格是租金的十二到十八倍。

梧桐巷虽然在市区,但是附近都是老旧的‘文化巷子’,市政那边不允许拆迁。

而且这里还比较偏僻,也没什么游客,租赁起来都特别费劲,更别提买卖了。

李倩思考了一会,比划了一个手势:

“最低两百六十万,不含税!”

“行!”

苏明哲立刻拍板同意:

“嫂子,你这两天什么时候有空,咱们去过一下户!”

苏明哲答应的太过于果断利落,让李倩感觉自己丢了几十万。

不过,话已经说出口了,李倩还不至于反悔。

两人约定了时间,李倩立刻起身走人。

她不喜欢和渣男、小三有牵扯。

送走了李倩,苏明哲本想带刘瑶回家休息,谁料她执意看店。

“这巷子堵着呢,又没什么生意,不如回家先休息两天,等把身体养好了,也不会耽误什么事!这叫‘磨刀不如砍柴工’!”

苏明哲连哄带劝,搂着刘瑶来到照相馆后面的紫荆花小区。

紫荆花小区,是一座修建于九十年代的高档小区。

时隔二十多年,当年的高档小区早就不高档了。

像当年备受尊崇的电梯,在这二十几年里,不知道坏了多少次。

回到家,刚一进门,苏明哲猛地就把刘瑶抱了起来,朝着卧室方向大步流星走去。

......

一个小时后。

“哥哥,我们去洗澡吧!”

“我去放水!”

原身对吴叙态度恶劣,对刘瑶却足够温柔。

苏明哲按照原身的习惯,抱着刘瑶在浴室里泡着热水澡。

不知不觉中,时间来到四点多钟。

休息结束,苏明哲起床穿衣服,准备离开。

刘瑶顿时面露不舍:

“哥哥,你今天不能留下吗?”

“等明天我再来。”

苏明哲不怎么喜欢爽约。

他中午已经和吴叙约好了,要接她下班,晚上一起在外面吃饭。

刘瑶见男人真的要走,不好再劝,只好问道:

“那我明天在家等你,还是在店里等你?”

“随你吧,明天上午我把公司的事情处理完,就过来。”

苏明哲和刘瑶约定好了,又亲了亲,这才离开。

从市区开车回高新区,至少半个小时。

如果碰上堵车,说不定一个小时就要耗费在路上。

好在,苏明哲离开得早,并没有碰到晚高峰,五点之前就赶回了高新区。

五点半,接了吴叙,两人来到百花苑小区附近的一家江南公馆吃饭。

这家饭店手艺不错,吴叙一个人在家时,就经常点他们家的外卖。

两人点了几个菜,边吃边聊各种八卦新闻。

吃过饭,苏明哲牵着吴叙小手,散步来到附近的小广场,在大妈们的音响伴奏下,跳了一曲慢三步。

跳过舞后,两人就在人来人往的热闹街道上继续闲逛。

这里靠近大学城,年轻的男女特别多。

苏明哲的目光四处打量,时不时就能检索到一两个‘肤白貌美大长腿’。

对于自己男人的好色,吴叙早就熟视无睹了。

就在苏明哲和吴叙逛街时。

睡了一下午的刘瑶,此刻睡醒后,精神旺盛,干脆给几个朋友打电话,约几人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