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乐看着前线传来的清晰画面,桌上看似云淡风轻,实际桌下风起云涌。
苏珊这个女孩的目的是左边一直说话的男孩,绝不是右边一直盯着她穿着透明丝袜小腿的男孩。
“走了,偷窥什么的一点儿都不好看。”可乐起身,“我要去摩洛哥,找摩洛哥王子聊天。”
“你可是我的秘书。”夏弥尔幽幽地说。
可乐双手放在胸前隆了隆,开起玩笑:“我又不喜欢你哥哥,除非他变成女的,或者以前的时候。”
李泽胡说八道地解释‘误会’,不停地为袁金龙说好话,并为对方能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女儿不停夸赞。
在他的描述中,苏珊从小公主被夸奖为了天庭的七仙女,上比嫦娥,下媲貂蝉西施,中间更如春秋战国里的范蠡。苏珊的父亲显然是*国人,他对自己的女儿得到这样的评价感到欣喜,良好的家教让他对这个评价者抱有极大的好意,红酒一杯干了一杯。
李泽的口才几乎征服了对桌的四人,在注意到除了叔叔一个*国人外,他还使用了gorgeous、irresistible等毕生所学的赞美词汇,甚至日本动漫中经常出现的かわいい、やさしい都用了出来。在赞美的同时,为了避免他们一家子以为他是在说白话,还在这场游行上添油加醋,将苏珊的出现用上帝进行形容。反正他看到了远处的十字架,即便这家子不信教,用上帝去形容这一美德,也没什么问题。
“是这样......苏珊,那你可太小孩子气了,他们可是客人。”阿姨显然没理解‘误会’这两个字代表的含义。
“妈妈!”苏珊怒嗔了回去。
“好了好了。”叔叔颇识大体,自知自家老婆和女儿不可能吵起来,也不能在客人面前出糗太多,“尝尝我做的文思豆腐,好几年没做了,手艺都快生疏了。”
李泽应邀,举起那柄精致小巧的汤匙,只是这种汤匙,对于他这种大手大脚的人面前,显得实在太小巧了,他宁愿端着小盅一口灌下去,也不想小勺小勺的品尝。
这时,他才忽然想起来猪八戒吃人参果的时候,就是一口吞下去的。
老实说他实在不喜欢这种干瞪眼的场面,所谓的高贵、优雅,除非天生,否则都是装出来的。大夏天穿着得体的西装去高档餐厅吃饭,还不如穿着大裤衩大背心去,反正花的都是一样的钱。
“怎样?”
“美味。”
“看你像一个美食家。”
“只是去过很多地方,吃过很多东西而已,美食家什么的完全谈不上。”
如果说他之前大部分是胡说八道,现在这句话倒前半句假,后半句百分百真。在那种学院有那种食堂,不发胖就已经是每个学生的终极梦想。早上意大利披萨放入法式焗蜗牛,中午墨西哥卷中加伊比利亚火腿,晚上川渝火锅涮着日本生鱼片,再来一份土耳其冰淇淋混着德国烤香肠,只要你想,甚至可以二十六个国家的美食一同品尝,还可以选这二十六个国家外的地区招牌。
要说叔叔为什么认为他是个美食家,原因在于他一眼认出了储藏在酒柜中的黑酒。
黑酒的来源,出自法国卡奥尔地区,以马尔贝克葡萄或者马尔贝克葡萄汁发酵酿成。只是因为这种葡萄品种的长期忽视,以及浓稠的口感让很多人接受不了,所以就被冠以冷门红酒的名号,殊不知,这种红酒,需陈年适宜,之后才会有特殊口感。
只有很少的品尝家与收藏家,才会懂得这种酒的野性,就像疆场上的最野的野马,少数人才知道野马的美。
叔叔像找到了酒友,初次相见一眼恨晚,立马开了瓶沉寂好多年的黑酒给李泽满上。
“就会喝酒。”阿姨娇嗔了一眼,“你是叫袁金龙对吧?看样子才来美国,还没习惯这边的菜式。”
“不管哪里,还是家乡的菜最入口。”袁金龙回以微笑。
“来美国,有没有找女朋友啊?一个人在国外会很辛苦的。”阿姨循循善诱。
“的确很辛苦,即便有个师兄,万事也不能全部依靠,有个异性朋友可能会好很多。”袁金龙豪爽地与阿姨碰杯,“还请丈母娘介绍。”
李泽呆住了,觉得自己就像一具石膏像在缓缓地开裂,心中十万匹草泥马奔腾,他心里大叫着我靠你个王八蛋!。他差点儿摔杯为号,揭竿而起直接去那两个侍者裤兜里掏出藏在里面的枪给他来上一枪,都不用对方动手。他在这里费口费舌的胡说八道,就是为了掩盖他俩是‘猥琐男’‘恋童癖’的犯罪事实,结果这家伙直接喊了一声丈母娘,
阿姨忽然叹了口气:“我的确有这种意思,但苏珊还太小,不可能让她就这样跟着别人跑了,更不可能急于求成。老老实实过日子,不管对于男人还是女人来说,是最好不过的。阿姨是过来人,炒过股票、开过企业,跌停过也倒闭过,总想着能一跃升天,但那种成功人士总是寥寥无几。”
“可......您并不后悔。”李泽打心底说出这句话。
“的确不后悔,毕竟是我经历过的事情,再苦再累,好像也是一种回忆。”阿姨说,“就像噩梦,再怎么说,它也是梦。”
袁金龙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