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二零章 暗桩(2 / 3)

大明新命记 哼哈大王 1879 字 4个月前

乌番奴,更是不会有人在乎他们的死活。

反正长崎等地正在闹瘟疫,死了或者销声匿迹了,都很正常,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估计也不会真如何。

但是那艘巨无霸夹板船,也就是说何廷斌所谓的拿骚号,却是杨振非常想要的。

眼下既然机缘巧合到手了,杨振就绝不可能毁了它,或者雪藏不用它。

然而,杨振只要使用它,哪怕是拆掉它,然后按照这个“拿骚号”的比例,原样重建更多新的夹板船,这个拿骚号的行踪也无法掩盖。

因为,在这个时代的东亚海面上,荷兰人的大型武装商船都是有数的。

而荷兰长崎商馆的这一艘巨型拿骚号武装商船,更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登记在册有名有姓的主力夹板船之一,藏是根本藏不住的。

所以拿了他们的船,又杀了他们的人,很可能会弄巧成拙,并因此给自己招来一个前所未有的海上强敌。

这可不是杨振所希望看到的局面。

“那么,以何先生之见,此事应当如何办事好呢?”

杨振这话一说出口,就见刚站起来说话不久的何廷斌,突然再次撩袍跪在了地上。

“在下出身卑微,先前曾经做过——在海上讨生活的海商,又曾被荷兰红毛夷所掳,在红毛夷商馆为奴为仆,从事微末贱役多年,都督若不嫌在下微贱,何某自愿投效都督麾下,打红毛,御外侮,收复大员,护我海疆。只是——”

“只是什么?”

杨振见何廷斌松口,答应投效,心中正自高兴,却听他最后话锋一转,又来一个“只是”,于是连忙追问。

杨振已经隐约知道,何廷斌所说的“曾经做过海商”是什么意思了。

其实就是做过海盗的意思。

明末闽粤沿海地区出海谋生的人,真正老老实实从事海上贸易的是少数,大多数在海上讨生活的,都是海商兼做海盗,或者是海盗兼做海商。

总而言之,多数人上了岸,回到故乡,那就是衣锦还乡的海商。

可等他们上了船,一出海,那就是无法无天嗜血滥杀的海盗。

同样,何廷斌一再说起的大员,杨振也已经反应过来,知道大员就是大明早年官方文书里所说的小琉球,嘉靖以来官方文书里所说的东番。

当然了,这个所谓的大员,就是后世台岛的南方,具体所指就是台南。

明末的时候,不管是天启年间还是崇祯年间,大明军队在对荷兰殖民者的作战之中,虽然胜多败少,可是官方却一直没有介入对大员的经营。

结果荷兰人从澎湖、从金门败退之后,转头去了大员,十几年的时间里,从南往北,沿着海岸线建了好几座红毛城,最后还撵走了西班牙人,独占了整个台湾岛。

正是荷兰殖民者的到来与快速扩展,搞得郑芝龙等人只能退避三舍,暂避风头,最后渡海降了熊文灿,接受了大明朝廷的招安。

这其中的曲曲折折详细内情,杨振并不完全清楚。

但是大体的过程与基本的走势,稍微了解一些明末历史的人,都不会陌生,杨振自然也知道一些。

所有这些情况归拢到一起,杨振大体上已经知道这个何廷斌以前是干什么营生的了。

对何廷斌来说,杨振是官,而且是世袭的贵官,现在更是镇戍总兵、左都督、征东将军、金海伯,而他自己过去做过海盗,现在又是红毛夷的仆从,担心杨振轻视他,看不起他,倒也正常。

不过对杨振来说,他却根本不在乎这一点。

他手下出身微贱的人多了去了,而他现在能够仰赖的,恰恰就是这样的人。

真正的世家大族豪门显贵,人家不会死心塌地投靠他,而且现在的他也招揽不来。

相反,类似何廷斌这种游离于大明官府之外的,甚至是游离于大明管辖区之外的,可能才是将来最有用的。

“只是在下老母妻儿全在大员红毛夷城中,在下明着改换门庭投效都督麾下,老母妻儿恐遭红毛毒手。是以还请都督给予在下一段时日,长则一年,短则半载,在下安排好家事,必定来投都督!”

何廷斌犹豫了一阵子,终于向杨振提出了他的请求。

“因此,也请都督在接见荷兰红毛夷的时候,隐瞒在下为都督效力的实情,何某唯有暂时居于暗处,才能更好为都督打探消息尽力效劳!请都督体谅!”

“原来如此。”

杨振原以为,何廷斌既然谈到了老母妻儿,那么大概率是会请求自己帮他要回或者赎出他的老母妻儿。

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么杨振这边还有点颇不好办。

一来,他跟荷兰人没有打过任何交道,没有任何联系。

二来,要做这样的事情就免不了利益交换,可是杨振眼下又能拿什么来跟荷兰人交换呢?

难道要扣押落到自己手里的那些荷兰红毛鬼以及黑皮乌番奴,拿他们来交换何廷斌的老母妻儿?

可要是这样做的话,瀛洲岛方面与荷兰长崎商馆先前达成的交易,就很可能会被荷兰东印度公司视作是金海镇的阴谋,那么杨振将会稀里湖涂地为自己招来一个前所有未的强敌。

这是他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