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背的渔具包里,根本就没有放什么东西,除了挎着的这个鱼竿包里面是真的有鱼竿,别的抄网,折叠桶,什么都没有,包里面就放着一卷户外登山软梯,以及一把小钢锯,手电筒。
说实话,这件事陈崇义真不愿意去干,不过家里的母老虎要吃人,他要是不来陈崇义都不敢想象要面对的可怕后果。
陈崇义是山城山里的农家子弟,因为上了几天学认识一点字,在公社里领了一份儿写写画画的差事。
认识了下来锻炼的龚志凤,痴迷于她的美丽,骄傲,完全不同于农村女孩子的独特气质。
两人结婚不久,就有了陈晶,当时龚志凤完全可以回金陵,不过各种原因,最终也没有回去。
自从结婚以后,陈崇义就把女人当做天上下凡的仙女儿,洗衣,做饭,收拾屋子,都是陈崇义全拿。
他不吸烟喝酒,不和朋友同事亲戚应酬来往,每月的工资都是一分不少的全部上交。
在前些年的时候,有几次龚志凤实在逼迫太狠,甚至家里老人驾鹤的时候龚志凤以住不惯拒绝回山里。
陈崇义实在是忍无可忍。
但是龚志凤一句话,就打消了他所有的脾气。
“我明明可以回金陵,不是舍不得你和晶晶,我何必委屈自己住在这个乡下地方,住这四五十平米的破筒子楼。陈崇义,我家可是在金大,我家里可是有着一栋小楼!”
是呀,这个女人为了自己和女儿付出了这么多,自己还对她要求什么?
这些年走过来,陈崇义早已习惯了这种生活状态,也和所有的亲戚断了联系。
不过他却一直过得心安理得,怡然自乐。
这里面唯一的缺陷,就是女人因为太娇滴滴了,年轻的时候下田插秧,收稻打谷,劳累烙下的风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