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一纸诏令(1 / 4)

娘子,护驾! 荣小荣 2751 字 2个月前

第92章 一纸诏令

次日。

李诺起床的时候,看到娘子坐在桌旁,还在摆弄着那瓶花。

李诺不忍心告诉她,这门手艺,可比读书认字难多了,没有几年的功底,是插不出那种效果的。

他打算今天路过玉音阁时,再去讨一瓶回来送给她。

李诺走到桌前,拿起她放在桌上的剑。

宋佳人偏头看了一眼,又继续对付那几枝花。

李诺看着手中的长剑,娘子对她的这把剑很宝贝,平时都会随身携带。

这是一把银色的女子佩剑,剑身偏窄,剑长三尺,剑柄下方的位置,刻有两个小字,名曰「清霜」。

李诺拔出剑鞘,随手挥舞了几下,但已经不能像昨天那样,挽出漂亮的剑花。

法典之上,那楚国刺客的画像,也已经暗掉了。

不过,就算是一天的体验卡,也已经很逆天了。

毕竟,他只需要花费一天的寿命,就能得到别人苦练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技巧,若要求的更多,则显得有些贪心不足。

宋佳人看到李诺的动作,就知道他想干什麽。

从来都是相公教她东西,总算有她教他的机会了。

她不再摆弄那几盆插花,说道:「你想学挽剑花?我教你啊。」

李诺其实只是想验证一下新能力失效了没有,不过既然娘子这麽说了,他便微微点头。

平日里多一些互动,有利于增进两人的关系。

更何况,挽剑花的动作,真的很帅……

宋佳人从李诺手里接过剑,先做了几次示范,然后将剑重新递给李诺。

李诺有样学样,但因为没有武道功底,怎麽都做不好。

宋佳人让李诺握着剑,她则握着李诺的手,手把手的教他。

功夫不负苦心人,片刻之后,他的动作就标准了许多。

感觉差不多了,李诺将剑还给她,说道:「我先去县衙,回来再学。」

宋佳人点点头,道:「好。」

他教她算学,她教他剑招,她觉得这样很好。

吴管家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靠在院门上等李诺,直到走出宋府大门,快要上马车时,他才对李诺竖起大拇指,笑着说道:「少爷真有一手,老爷当年都没有少爷这份本事,少爷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挽剑花这麽简单的动作,随便看两下就学会了。

他活了几十年,怎麽会看不出来,少爷是故意创造和少夫人相处的机会。

也只有少夫人看不出。

李诺觉得,其实娘子笨笨的也不错,起码,她真以为那几个简单的动作他学不会。

他只是不想浪费被她手把手指导的机会。

两人从一开始的三天说不上两句话,到现在,已经对这种程度的接触习以为常,这中间,只用了一个月。

按照这样的速度,下个月说不定就可以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了。

比君子六艺,李诺当然比不过那位六科状元的父亲,但追女孩子,虽然他自己也没什麽经验,但应该比一看就不懂得情调的父亲要强。

李诺有些好奇的问道:「我爹和我娘,是怎麽认识的?」

吴管家想起旧事,笑着说道:「老爷和夫人是青梅竹马,还在地上爬的时候就认识了。」

青梅竹马李诺的确比不了,他小时候还是个傻子,估计也没有女孩子愿意和他玩,像慕儿这麽善良的小姑娘可不多。

来到县衙,李诺刚刚跳下马车,就发觉今天的县衙有些不寻常。

两顶陌生的官轿,停在县衙之外。

长安县衙三位主官的轿子,李诺都认识,不是其中任何一顶。

他走进县衙,看到县衙院子里,裴县令,张县丞,王县尉老实规矩的站在那里。

另有两名穿着官服的男子,站在他们面前,其中一人,手中捧着一张黄纸,似乎在宣告着什麽。

李诺就只听到他说,长安县令裴哲玩忽职守,玩闹公堂,停职一月,罚俸半年,县丞张岳,县尉王钟没有及时纠正主官之错,也有失职之实,罚俸三月,以示惩戒,如有再犯,从重处置……

三位长安县衙的主官,只能规矩的站在院子里,老实受训。

将那张黄纸交给裴哲,两位官员就趾高气昂的走了,李诺走上前,裴哲一脸苦涩的看着他,无奈道:「公子,这下不好了……」

李诺从裴哲手中接过那张黄纸。

这是一张诏令,抬头是「中书门下」四个字,说明这份诏令是从三省直接发出的。

诏令之上,毫不客气的指出了裴哲三人的失职之罪,虽然没有明着提李诺,但句句都在说李诺。

玩闹公堂……这不就是点他呢吗?

虽然他是当朝大理寺卿的儿子,但李诺自己没有功名,也没有爵位,说到底就是一个普通百姓,是没有资格代替县令上堂审案的。

这一点,李诺一直都知道。

朝廷的律法中,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

这一个月来,他之所以能顺利的审案断案,是因为这件事情虽然违律,但危害性不大,再说又是为民做事,有关部门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