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什麽名字?」
「刘金发!」
掰断三根手指之后,这人终于学聪明了一点,不过看他双眼充血涕泪横流的样子,估摸着人也快要昏阙了。
王云霄又问了一个工作生活上的问题,他都一一老实作答,再不敢耍什麽花样。
「现在跟谁混呢?」
「丁三爷!就是南市做香烛生意的丁三爷!」
这人也是个混混,如果直接上来就问他的跟脚,说不定他凭着江湖义气死扛硬挺,但有了前面这些软硬兼施的铺垫,现在再问这个问题,让他开口就容易得多了。
「香烛生意?发死人财?」
像这种上不得台面的行当,多多少少都会给自己找一个比较「体面」的称呼。例如小偷不会自称小偷,给自己取了个外号叫佛爷。盗墓贼也不会说自己是盗墓贼,只叫土夫子。
「对,就是配阴婚啊,做明器啊,哭丧迁坟这些生意都做……」
既然已经报了家门,刘金发也不再隐瞒,竹筒倒豆子一样都说了出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