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五亿人的大市场(第二更,求订(1 / 2)

第302章 五亿人的大市场(第二更,求订阅)

8月27日,终过一天的谈判,在山打根的长官公署内,荷属东印度总督许贝特斯代表荷兰王国,签署了《山打根条约》,将荷属婆罗洲以及附属岛屿转让给北婆罗洲公司。根据条约的约定,北婆罗洲公司将会协助荷兰重返荷属东印度。

除此之外,条约中还有相应的秘密协议,就是荷兰需要将苏门答腊等地日军俘虏交给婆罗洲。有些人是永远都不能放过的,毕竟,劳动力是非常重要的。

两天后,荷属东印度总督许贝特斯终于重返他阔别以久的雅加达,与此同时,5000名荷兰军人登陆爪哇。

他们的到来,自然遭到了爪哇人的抗议,甚至在局部地区还发生了武装冲突,但这一切都与婆罗洲没有任何关系。

人有多菜,只有打过仗才知道。

至于之前提议,只是在荷兰人的心里埋个引子。

至于从苏拉威西到西伊里,交还给荷兰人,并不意味着自己就要撤军。

撤军嘛,可以慢慢的撤。

三年,四年……

谁知道呢?

如果荷兰人不答应的话,还可以用其它的办法!

什麽自治啦,独立啦,总之有的是办法。

反正到了那个时候就不是由荷兰人当家了。

在荷兰人重返荷属东印度的时候,婆罗洲的建国也终于提到了议事日程上。

其实,对于这一天的到来,人们早就有了心理准备,甚至很多人都充满了期待。毕竟,作为公司职员和开国元勋,完全是两个概念。

但是婆罗洲建国并不容易。

「首先,北婆罗洲是家公司,而且与英国有着保护条约的殖民地公司。」

作为公署的司法处长的郑天锡,是李毅安从瑞士找到人才——前国际联盟国际常设法院法官,这位司法处长,呃……也是国舅爷推荐的。不得不说,内地还真的是人才济济。

作为一名法律专家的郑天锡,一上来,就指出了最大的问题。

「再就是沙捞越,它名义是一个独立国家,但和英国之间也有保护条约,这也意味着,除非建国后排除北婆罗洲和沙捞越,否则,建国都需要得到英国的许可。」

郑天锡话让李毅安傻了眼,说实话,他还真没想到会是这麽一个结果。

「要英国许可……这……似乎不大合适吧。」

然后郑天锡又补了刀。

「再就是国体,从国体上来说,北婆罗洲是家公司,沙捞越是个王国,即便不考虑英国的因素,想要建国也要考虑两点——第一,北婆罗洲公司归属问题,并不仅仅只是财产,还涉及到债务等各方面的问题,第二就是沙捞越王国,李长官,而这涉及到你的王位……如果以王国延申的话,那麽国家势必君主立宪制国家,这……是否有违当今世界潮流,毕竟,有当年袁氏倒行逆施的前车之鉴,还请李长官三思啊!」

看,当初只顾抄底抄得欢,现在问题来了吧!

李毅安的眉头皱成了一团儿,然后说道。

「这,似乎是个问题啊!」

可不就是最大的问题嘛!

北婆罗洲是拥有「国家」的公司,而沙捞越呢,是个王国。自己既然是老板,又是国王,然后呢?

有些为难了。

「郑处长,你有什麽样好的建议吗?」

面对老板的建议,郑天锡说道。

「首先国肯定是要建立的!不建国,则名不正言不顺,而且还涉及到将来加入联合国以及对日本索赔等事务,如果不建国,就无法正直融入国际社会之中,」

作为一个出任过国际法庭法官的法律专家,郑天锡很清楚建国的必要性,其实他也仔细研究过婆罗洲,应该说婆罗洲是他的私产。

「但是考虑到北婆罗洲以及沙捞越特殊情况,我认为,北婆罗洲公司是属于您的私人财产,所以,它应该继续保持公司制度,将来由公司持有人自任或者委托地方长官。」

这个建议完全是建立在维护李毅安财产的基础上,毕竟,就郑天锡所知,这北婆罗洲是人家买的,就连大规模建设的经费也是他个人的提供的,甚至就连同很多基建费用也是他个人出的,维护他的财产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点了点头,李毅安并没有说话,而是又问道。

「那麽沙捞越呢?」

「沙捞越的话,很简单……还是国王,您还保留王位,毕竟,那个国家也是您花钱买来的,而且你也得了当地民众的认可,我想两地体制不变更,这是建国的基本原则。」

郑天锡又说道。

「那麽剩下的问题就来了……婆罗洲其它地区怎麽办?」

这才是真正的问题嘛。

李毅安看着郑天锡,等着他给出一个答案。

「这个问题不是已经解决了吗?」

郑天锡的话,让李毅安一愣,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

「可以暂时搁置北婆罗洲公司和砂捞越王国,婆罗洲部分单独建国,这样一来既可以避免引起英国干涉,同时,也可暂时回避公司和王国的问题,等到将来再行商定,毕竟,现在最重要的是以国家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