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江木不在意这些,于是琳琅被无形纵容着,已经变得习以为常。
江木连眼皮都没有动一下,跟着琳琅一起往楼下走。
人群拥挤,将两人往彼此挤得更近。
有人从后面不小心撞了琳琅一下,江木及时握住了对方的手腕,才让琳琅免于摔倒。
江木的力气很大,能让人感觉到手腕血管受到的压迫。
这种感觉让琳琅觉得新奇,于是等江木放开了他的手后,琳琅还是盯着自己的手腕看个不停。
他娇生惯养,才一会儿功夫,手腕上就已经浮现出了一个清晰的手指印。
这更让琳琅看得睁大了眼睛,还将手举到了江木的面前。
“你看,手印。”
自己的手印留在了他人的身上,总有种说不上的古怪的。
江木却没有多想,按下了琳琅的手。
“看路,前面有灯。”
琳琅第二个坏习惯,就是喜欢盯着他看,昨天就是这样,头撞到了路灯上,现在额头还是红的。
“江木,你拉着我走吧,我走不动了。”
“你才走了几米的路。”
琳琅的第三个坏习惯,就是爱冲人撒娇。
这是江木自己觉得的,或许是因为琳琅跟他是朋友,对方和林朝风、宋俭说话的时候顶多天真了点,但和他说不到几句话,声音就要变得软绵绵的,偏偏自己毫无意识。
江木以前看过一本书,里面说人对于自己熟悉的人,会更愿意释放出自己的本性。
他觉得琳琅就是这种性格。
食堂很快就到了,每天中午排队的人都有很多。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