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回车键后,我不断绕着落地窗户转圈,可是远远近近,没有看见一丝烟火。
到了中午,城市上空升起了一层雾气,一眼望出去,白雾如海,绝大部分的楼房被淹没,远远近近,只有少数超高层建筑,像云海中的一座座孤岛,孑然独立。
七天以来,别说东方明珠塔的周围没有烟火升起,就是更远的地方,也望不见一缕青烟。
魔都,这座在全球都叫得出名的国际大都市,如今像一座巨大的废墟,一眼望去只有荒凉和灰暗。
我彻底死心了,带上武器和背包,将那件血迹斑斑的雨衣、再涂抹一层腐烂的血肉披在身上,来到一楼大厅。
大厅地板上,一地的武器,我捡了三支挂在脖子上,两边肩膀又各挂了两支,皮带又插了几只。
武器总有用的上的时候,冒险进来一趟,可不能空手而归。
我艰难爬过大厅门外的沙包堡垒,抬头一看,显示屏上正滚动播出,我下楼前重新输入的文字,那是万一爱丽丝如果终究有找来的一天,也能知道我的去向。
眼前的广场仍然还是一片欢乐
的死亡海洋,成千上万的活死人徜徉在其间。
我低着脑袋,在它们中间穿行,纵然有过一次成功的经验,但脊背上的寒意,还是一股股地往下窜。不敢抬头向周围望上一眼,不敢喘出一口大气。
穿过广场,不过区区十来分钟的时间,但在周围都是嗜血活死人的情形下,每一秒钟都是那么的漫长。
一脚踏上广场对面的马路牙子,我紧绷的神经还是不敢稍稍放松,额头的汗珠流下来,挂在鼻子尖上,再一滴滴往下掉。
汗水不断流淌,脸上奇痒难当,忍不住要用手去抹,微一抬头,心中猛然一跳,一只成年男性丧尸斜刺里走了过来,灰白的眼珠子冒出凶光,正定定地目视着我。
一股寒意兜头罩下,可是脚下又不敢走得太快,那只会引起更多的丧尸注目,我避开男尸吃人的目光,心中一个劲地念叨:“上帝保佑,上帝保佑,你最好别过来!”
只听一下下金属摩擦地面的声音哗啦啦地响起,原来男尸一只脚不知怎么地套进了一个水壶,它拖着脚跟每走一步,就是哗啦一响。
斜
睨着男尸一步步走进,已经不到两米的距离了,我心中的恐惧达到了极点。
前后左右都是丧尸,只要一个应对不当,惊扰了群尸,那绝对就逃不出这尸山肉林了。
我打了个寒颤,恐惧地想:“最后的结局,就是和它们一样,变成一只无知无识的行尸走肉。”
就在此时,背后几声尸嚎,一小群三十来只丧尸横冲直撞,从后面走了上来,刚好隔在我和男尸之间。
我心中大喜若狂,连忙夹在这群丧尸中间加快脚步,惊险地逃过了一劫。
好不容易走过这条马路,我手心中也抓着了两把冷汗,刚才真是太幸运了!
眼前是一处十字路口,穿过去后,尸群的密度稀疏了不少。
但要说已经脱离了险境,还为时过早,我继续保持着警惕,直到又走过这条长街,拐到另一条马路上,才松了一口大气。
活死人在城市的分布,并不是均匀的,眼前这条马路上,稀稀疏疏不到百只丧尸,我走进一家汽车销售店,脱下那件血迹斑斑,令人作呕的雨衣。
发动一辆汽车回道蜡像馆,是最好的选择
,路途太远,光靠两条腿,只怕要走到天黑。
这是一家奔驰汽车专卖店,可纵然像这样质量出名的汽车,在经过两个月后,也没有一辆能发动了。
正束手无策的时候,见一个摆着赠品的玻璃柜里,有一台手机大小的汽车便携式应急电源。
我心中一喜,连忙打开玻璃柜子拿出来,按照说明书将正负极电夹夹在汽车的电池的相应电极上,一扭钥匙,引擎轰的一声轻响,汽车发动了!
欢呼一声,下车收起便携式电源,这东西不错,得好好收好了。
我发动的是一辆越野奔驰车,当下直接撞开两扇玻璃门,横冲直撞上了马路,一辆新车才驶出两条街道,车头已经撞得坑坑洼洼。
但现在谁还在乎呢?丝国一夜之间似乎就走进了汽车社会,城市里最不缺的,可能出了活死人,就是随处可见的车辆了。
驾驶着奔驰越野车,不到中午,我回到了蜡像馆所在的大街,汽车一出现,街头街尾都有丧尸围了上来。
好在数量并不是太多,七天前充塞在这条街道上的大群丧尸,这时候又不知道
游荡去了哪儿。
蜡像馆两扇玻璃门敞开着,我直接将车开了进去,停在一周前和王腾喝酒聊天的工作室门前。
跳下汽车闪进去,尾随进来的群尸围着越野车转悠了一阵,各自走散。
工作室墙角,当天吃火锅留下的一地狼藉还是原封不动,我放下武器背包,点上蜡烛,就只等王腾回来了。
我计划着,两人先去双城区分区,如果那儿还有活人的话,就把年轻人托我转交的信封交给他们。
一边考虑,我把操作台上的工具和软泥都搬到地上,然后躺上去,抽着香烟静静等待,神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