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在各家楼下吟诗作对,吸引天使投资人的穷酸书生,更是没见到几个。
怎么回事,那些文人骚客们都哪里去了?
人渣败类们都变道德模范了?
想想都不可能!
方静之皱了皱眉,转头看向正在哄女儿的摊贩,疑惑道:“店家,今日这秦淮河为何如此冷清,可是城里有什么新鲜事,大家都去看热闹去了?”
“回小郎君的话,听闻永昌侯家的大小姐要抛绣球招亲,所以很多人都去凑热闹去了,若非小人的摊子固定在这里,还带着闺女,不然也会去凑个热闹了。”摊贩抱起女儿,笑着回应。
“哦,这样啊!”
方静之下意识的点了点头,可随即忽然心中一动,猛的抬起头。
“你刚才说谁家的小姐抛绣球招亲???”
“是永昌侯家的大小姐!”
说到这里,摊贩忽然话锋一转,并且不自觉的舔了舔嘴唇,绞尽脑汁,努力的搜寻着脑海中那匮乏的形容词汇……
“这位蓝家的大小姐,那叫一个真吉尔美啊!”
方静之忍不住撇了撇嘴,就冲你这词汇量,放到后世如果不是娱乐圈的顶流小鲜肉小花,本少爷倒立洗头。
什么叫真吉尔美啊,那应该是真吉尔八美!
你瞅瞅,虽然只多了一个字,但境界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哎,没文化,就是这么可怕呀!
“那到底有多美?”
“跟天仙一样美!”小摊贩回道。
蓝玉的闺女貌若天仙?
方静之的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张笑脸,以及那一排白花花的牙花子!
我咋就不信呢!
众所周知,但凡长得帅又能打的历史区名将总会被人魂穿。
可纵观点娘历史作品五万一千七百九十七本。
就没有一本是以蓝玉为主角的。
这很充分的说明一个问题——蓝玉绝逼长得不帅。
甚至可能很丑!
遗传学上来讲,闺女大概率长相是随爹的。
如此一来,也就说得通了。
蓝玉长的死比丑,而他这闺女多半也是长相随了他,嫁不出去了,逮着谁坑谁,这缺德事,蓝玉绝对干的出来……
方静之幸灾乐祸的腹诽了一句。
“你见过那位蓝家的大小姐?”
馄饨摊老板摇了摇头,颇为遗憾的说道:“也是没那个机会,都是道听途说罢了,不过想来侯爷家的大小姐,怎么也比燕来楼的花魁要好看吧,小人当初偷偷看过幂幂花魁一眼,滋滋滋,那大长腿,那脸,那熊……”
小老弟,麻烦你擦一擦口水,不要意淫本少爷的女人!
我代表蓝玉感谢你拿他闺女跟花魁比,他知道了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
穿越大明已经大半年了,虽然对这些大明历史上的名人们十分好奇,但是方静之却没有丝毫结交攀附的意思。
虽然说当年历史课上学到的知识都已经还给了老师,但他却很清楚的知道。
大明初期的这些猛将功勋们,安安稳稳活到入土的可没几个!
其中尤以蓝玉为甚。
好好地苟在大明,做个悠然自得的大富豪不香嘛!
万一被那个喜欢扒皮的皇帝注意到,死是肯定死不了的。
可问题在于朱扒皮这人,很是知人善任,而且喜欢强迫。
万一被他发现了本少爷的才华?
就这么想不开?
九九六福报还没过够,非要被强迫着倒贴工资来个九九九?
所以,还是老老实实苟着吧,逍遥快活睡花魁,这才是穿越者该过的好日子!
告别了摊贩,准备去药店开两副保养方子准备回家好好补补。
可行至半路,不知为何两只脚却怎么也不听使唤。
好吧,这蓝玉家的瓜,总不能不吃。
方静之体内流淌了五千年的吃瓜基因蠢蠢欲动。
抛绣球招亲,两世为人还未曾见识过的大场面!
一个活生生的大姑娘,就这么随手抛个球就把自己的终身大事给定下了,这是多么靠谱的人才能想出来的“好”主意。
姑且不谈什么贫贱富贵,年龄老幼。
这万一胜出的是个断眉眯眯眼,毛脸雷公嘴呢!
好吧,好歹还是个纯男人。
可万一是个王甜心呢?
那不恶心嘛!
想到好玩处,他忍不住嘴角上挑,露出一丝笑意。
“这蓝家的瓜,不吃可惜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