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起床了!”
又是一个日上三竿,方静之艰难的从床上爬了起来。
睁开眼,发现老王头正站在床前。
“少爷,知道您昨日里与客人在家里喝酒,老汉特意给您熬了小米粥,就等着您起床来呢,这喝醉了酒,隔日最应该喝一碗小米粥,养胃着唻!”
“哦,知道了!”方静之揉着惺忪睡眼回道。
晃了晃脑袋,昨天的糟老头从哪里弄来的酒,这酒的味道不错,不知道哪里买的,喝了还不头疼,比自己酿的酒倒是好多了,回头怎么也从糟老头子那弄点喝喝啊!
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虽然方静之一再推辞,但老王还是上手帮着穿好了衣服。
随即递上毛巾,伺候方静之洗脸刷牙。
被一个老头这么服侍,总让方静之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
在花魁娘子那里,可都是花魁软乎乎的小手给擦脸的。
本少爷,是不是应该买个丫鬟了!
喝着香甜的小米粥,方静之默默的想。
“少爷,昨天那客人走的时候,说您同意了,将家里的酒都带走了!”老王在旁一边剥咸鸭蛋说道。
这个老无赖,本少爷怎么不记得说过这话!
方静之无所谓的摇摇头:“拿走就拿走吧,反正也不是什么好酒,有空再酿一点就是!”
当初蒸馏出来的竹叶青本就不多,自己喝了一些,又被蓝玉带走了一些,昨晚老朱又喝了一些,剩下的不到十斤,被老朱带走了,也没什么大不了。
你都把本少爷的酒带回家了,下次本少爷问你要酒,你还好意思不给?
“少爷,那客人走的时候,又给您留了一块玉佩呢!”老王说着,又从怀里掏出来一块玉佩,放到了方静之面前。
又是玉佩?
你们古人,都这个习惯吗?
不过,本少爷喜欢!
方静之低头打量,跟蓝玉给的玉佩差不多大小。
什么玻璃种琉璃种之类的他也不懂,但是看上去材质应该更好一些。
不同于蓝玉那雕刻章嚣张的蓝字,这块玉佩上什么也没有,只雕刻了一只不认得的祥瑞异兽。
应该,比蓝玉给的值钱吧!
方静之暗暗的想,不愧是狗商人啊,就是有钱。
说起蓝玉,方静之又忽然想到一件事。
看着老王问道:“老王,上次客人送的庄子,你去看过了吗?”
老王闻言,脸色不由多了几分暗沉,沉声说道:“老汉就是刚从庄子上回来,少爷啊,咱被坑了,那处庄子的庄户,大半都是军阵上下来的老卒!”
“老卒?”方静之眉头微微一皱。
这年代,上阵杀敌是常态,更何况是蓝玉给的庄子,必然是有老卒的。
“既然是老卒,那应该更好啊,起码不用担心庄子的安危了,怎么还被坑了呢!”方静之说道。
老王头摇摇头:“少爷有所不知啊,那这些老卒啊,个个身上带着伤,不是胳膊不行了,就是腿不行了,看的老汉……”
一时间,老王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从方静之的利益来说,庄子的收入,主要来自耕种,而这些老卒,除了杀人的本事,种地自然是比不过那些佃户,而且个个带伤,将地交给他们,显然不如交给其他佃户合适,把庄子上的地交给他们,显然就是一笔亏本的买卖。
可要老王说出将这些老卒赶走的话,他也说不出来。
都是军阵上下来的,虽属不同派别,但是却十分能够理解这些人。
他已经了解过了,这其中很多老卒,都是孤身一人,若是真的把他们赶出庄子,依着这些人的自尊,自然是不会找他们的上官的,多半会找个地方,凄惨度过余生。
又或者像自己当初一样,被活活的饿死。
想到这些人的惨状,老王不由得把目光看向方静之,眼神中满是渴望。
方静之讨厌政客,政客都是一些黑了心肠的人,比如老朱,比如李善长,胡惟庸。但对这些保家卫国的武人们,却是发自内心的敬佩。
原因很简单,他贪生怕死。
若此刻的大明是大宋,元人打了进来。
他才不会去跟元人拔刀子拼命,就算是不去给元人们带路,也是找个地方躲起来过自己的小日子。
他方大少爷,向来只打顺风局。
但这并不妨碍,他喜欢这些勇敢拿起刀枪跟侵略者拼命的人。
抬头看了一眼焦躁不安的老王,方静之微微笑了笑。
“他们还愿意干活吗?”
老王面露喜色,知晓了少爷的意思,赶忙回道:“愿意,愿意啊,他们可愿意干活了,就是干起活来不如那些身体全乎的干的利索,可决没有一个人偷懒,都是挣着抢着伺候地里的庄稼!”
“少爷啊,老汉了解这些人,他们有自尊着呢,个个心里存着一口气,想要证明自己,即便是残了,也不比那些个手脚全乎的差!”
说到这里,老王不禁感慨。
最了解武人的,还是他这样曾经上过战场的武人。
这些人或许粗鲁不堪,或许没什么文化,也或许在达官显贵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