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想不清楚,直到琉璃轻轻敲了车玻璃,我才反应过来,开着车便直奔那间小巷酒肆而去。
这种小巷酒肆,在现代城市中已经很少见了,它只适合三两朋友相聚,而且几乎是不太可能有
包间的,去的人大多都是市井之徒和居住在附近的平民老百姓。
这个时间点,这种地方几乎是不可能有人的,进去的时候,老板正无精打采地拨弄着算盘珠子,而三个店小二也正坐在一起打牌,见了我和琉璃进来,立即收起了牌也站起了身。
一个小二走上前,问:“两位早啊,想吃些什么?”
我随便点了两个小菜,问琉璃要吃什么,但她什么都没有说,我又点了两个,便是让店小二下单,交给后厨去做。
接下来,我们两个人就面对面坐着发呆,没一会儿点的四个小菜就被端上了桌,我和琉璃也是各吃各的,做到了真正的食不语。
老板可能也没有见过我们这样两个人,加上也没有事情做,他就端着一盘赠送的瓜子过来,和我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话题偏向于琉璃,但见我不怎么回答,而琉璃也是一言不发,只能悻悻离开。
吃完东西,小二开始收拾起来,看了看时间已经不早了,程宫竟然还是没有到,他不会是拿我寻开心吧?但又有什么意义呢?
难不成就是为了浪费我小半天时间,再不济费点有钱,那又能怎么样呢?
程宫也是这行里边的前辈,身价好几个亿的人物,他应该没有这么无聊缺德。
吃完了饭,老板用了莫名其妙地眼神扫了我们好几遍,我只能佯装没有看到,一门心思放在那三个伙计玩牌上,时不时还给他们出谋划策。
一个店小二用眼神看着琉璃,问我:“哥,那姐是你女朋友?”
我立即摇头说:“当然不是。”
“这么说她是你的情人?”另一个店小二也随即问道。
我无奈地感叹道:“兄弟,你见过那个养情人的,大早上带着人家跑这里吃饭的?”
“
好了,你们两个玩牌专心点,瞎打听个什么劲,人家我哥不愿意说就不要问了,这把你们有没有人叫地主,没有我就三分拿起了啊!”被我指点的店小二催促道。
“叫……”
当刚有人想要叫地主的是,忽然店门再度被推开了,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只见,打开门的是两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接着就看到程数搀扶着程宫走了进来。
之后又是两个同样打扮的男人,不过他们并没有跟着进来,等到程宫进来之后,便是从外面把门关上。
如此一来,三个店小二再度重新站起来,连柜台后面的老板也打起了精神,处于习惯性的询问,一个店小二走上前问道:“您几位啊?”
程宫看着程数一眼,后者说:“来一碟花生米,另外随便来五个你们店里的招牌小菜,烫一壶热酒。”
“好咧!”店小二应一声,立即就扯着嗓子叫了起来。
我和程数互相点了个头,店小二一看我们竟然认识,连忙给我拉开椅子,态度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就连称呼从哥也变成了爷。
看着程宫用早饭,我上下打量着他,还记得上一次见他的时候,他有点得道高人的气势,没想到再次见面他已经苍老了很多,也不怕大早上喝酒把他自己喝走。
我认为,程宫的体内也有盗墓多年留下的一些顽疾,否则不可能搞成这幅模样,他年龄本来就大,现在看着比刘天福他们要更加严重,怕是没有几天好活了。
我看向程数,见她正盯着琉璃看,而琉璃却目不转睛看着程宫,一时间场面非常的尴尬,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能缓解。
吃了小半个钟头,其实程宫也就那么几口,他用纸巾擦着嘴说:“走吧,结账。”说完,站了起来,大有朝门口走去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