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清水七匹狼(1 / 2)

“哈哈哈,不错!这个武器叫做铁匕首,以后就是你们的了,一定要收好,可不能丢失了!”

听到族长林枫的话,众人连忙点头,纷纷视若珍宝的收了起来。

“族长,你对我们真好,这东西比我的命还重要!”

大壮满脸的兴奋和欣喜,没有任何掩饰地说出了此时的心里话。

听到此话后,林枫的内心顿时酸溜溜的,有种想哭的冲动。

“悲呼!枉我林枫纵横舔狗界这么多年,原来还是原始人类的感情纯粹啊!看看有机会找个原始小妮子约个会,交流一下感情,不过部落这群身宽体胖,皮肤黝黑的女人就算了吧!我这小身子骨有点吃不消…”

发散完了思绪后,他果断收回心神,郑重其事地开口。

“以后大家出去狩猎的时候,如果能找到一些小部落,或者野人就可以带回部落!如果大家带回来的人多,加入部落后,我就根据情况奖励大家不同的好东西!”

“啊,还有比这还要好的东西?”

众人忍不住惊呼起来。

“那是当然,只要我们部落发展越来越强大,人数越来越多,我就可以向神灵许愿,赐予我们更多的好东西!”

听到此话,众人只觉得大脑一阵天旋地转,整个cpu都烧没了。

“族长放心,以后要是发现了落单的人,我就把他们带回来!”

水牛立刻在一旁瓮声瓮气地回应道。

听到此话,林枫本能的感觉有点不对,但又说不上来到底哪里不对。

看到身旁七位形态各异的族人,林枫脑海里突然冒出来了一个组织—“忍刀七鬼众!”

要不以后就叫他们“忍刀七鬼众?”

但想到对方的悲惨结局,又果断放弃了这个名字。

那…那就叫“清水七匹狼”吧,正好前两天杀了不少山狼,给他们每人准备一个榔头帽子,这样就很贴切了。

不过,此时在他心中立马出现了一个画面。

一群精神小伙,穿着豆豆鞋,甩着额头上的小黄毛,迈着八字步,一走一个不吱声。

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清水七匹狼,所有人都被分配了一顶狼头帽子。

今天是林枫穿越而来的第六天,这几天他就像刷副本完任务一样,每天都在刀口舔血。

现在突然闲置了下来,他就开始考虑起部落如今需要急需解决的诸多事情了。

首先,随着部落人数的急剧增长,从18人,短短六天,变成如今的40人,食物消耗自然是头等大事。

好在,前几天与山狼的拼杀中,20头山狼都交代在这里,还是让部落一时间有了大量的肉类和皮毛储存。

但也不能坐吃山空,还是要开拓一下部落的食物储备,那么狩猎就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如今,清水部的成年男性一共有19人,完全可以按照8人一队,分成两队同时狩猎,最后三人负责守卫部落。

不过,在临行之前,他还是准备给族人的生命安全加一份保障。

经过他的观察,如今正值夏日,大家普遍穿得比较少,因此身体大多露在外边。

这样出去狩猎,面对野兽的正面厮杀,还是非常不安全的。

因此,在经过短暂的思考后,他到距离部落不远处的河岸旁,找到了一些柳树。

林枫将柳树的树枝收集了起来,让部落里负责编织的女性族人,按照自己的要求编织了一个简易的盾牌。

盾牌是一个不规则的椭圆形,是用柳条穿插编织成的,内侧则用兽皮条做了一个把手。

大家平时可以用手拿着内侧的兽皮条,这样既安全,又不会因为太热而感觉到不舒服。

如果遇到危机,还可以灵活防护身体各个部位,比兽皮要凉快轻便许多。

有了铁匕首的出现,部落众人处理起木制武器,也比之前有了质的提升。

之前部落族人狩猎使用的大多是石器和木棒,标枪和长矛也有,但是凤毛麟角。

如今有了铁匕首,那林枫带着大家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就做好了人均2把标枪。

最想要的是,之前的标枪并不是很锋利,现在制作的标枪完全碾压之前的粗糙标枪。

临近傍晚的时候,林枫将部落所有的男性族人,每人两把标枪,一个柳盾。

这不,今天一大早,他就带着部落里两支队伍,共16人的狩猎队员,朝着部落周围开始狩猎。

“颤抖吧,可爱的小卡拉米们!林枫大帝出征,寸草不生!”

“哈哈哈,快到碗里来!”

由于是第一次参加狩猎活动,林枫显得异常兴奋。

在他的带领下,大家似乎也受到了感染,也都变得自信和兴奋。

由于是第一次集体狩猎,本次并没有分成两队,而是都聚集到一起狩猎。

众人可能是自信过头了,大家扛着标枪,带着护盾,自信昂扬地迈着八字步,就像一群精神小伙。

不得不说,这一身装扮还是很有杀伤力的,一路上收获了不少小动物。

众人一路前行,但凡遇到不开眼的小动物,立刻教他做人,啊不是,是做兽。

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