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们救了我?我没死?哎呀,你们救我做什么呢?我本就是该死之人,活着也没有意思。你们根本就不该救我。我身上没钱,也没法感谢各位。”
“几位,你们有事快走,我继续上我的吊。唉,真是倒霉呀,上吊还得死两回。”这人嘴里嘟嘟囔囔的,捡起上吊绳。绳子被朱珏割断了,这人又重新接上。
朱珏可气坏了。我好心好意救你一回,你却不领情?活该你做个吊死鬼!“将军,我们走!别理他,让他当吊死鬼去!”
既然把人救活了,哪能让他再上吊?戚继光叫住朱珏,问这个一心寻死的人,好死不如赖活着,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为什么要死呢?是遇到什么为难的事了吗?说出来听听,也许我能帮你呢?
“你?”这人看了看戚继光,拱了拱手,“这位大人,我看你像是当官的,手里大概有点权利。不过我的事情你帮不上忙。说出来,也是白白的给你添烦恼。我的事,谁都帮不上,只怪我自己呀!”
这人说着话,用力一抛,再次把绳子挂到了树杈上。
“哎,你还是说说嘛,也许我能帮上忙呢。要是我帮不上,你再死也不晚。你看,我们好几个人呢。你死了,我们也能帮忙把你埋了,免得你暴尸荒郊,被狼拉狗啃。死无全尸,那多惨呢?”
这人想了想,给戚继光和朱珏作了个揖,“二位恩人,既然你们想听,我就给你们讲一讲。要是能帮上忙,我感激你们一辈子。帮不上,我到了阴曹地府,也会在阎王面前给二位说好话。请阎君给两位恩公多添几年阳寿。”
这个人姓陈,叫陈学问,是个贩卖布匹的商人,买卖做的还不错。在南京、杭州有好几家店铺。家里有妻有妾,还有一儿一女,日子过得相当不错。
三个月前,发生了一件事情,陈学问的人生就此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那天,他在自家店门前,正在哄三岁的小女儿玩耍。一个老头从他店门前走过。也不知道是年纪大了,还是本身就有什么疾病。老头脚底下打了个踉跄,仰面朝天摔倒了。
他赶紧过去,把人扶坐起来才发现,老头的脑袋磕破了,见血了。他赶紧问老头的家庭住址,让店里的伙计去通知老头的家属来接人。
老头脑袋上血不停的流,他又找来止血药粉、纱布,给老头止血包扎上。在做这些事的时候,有不少路过的百姓围观看热闹。
老头的老伴、儿子、儿媳妇都来了。问清楚情况之后,说了一些感激的话,带着老头去看医生。这件事好像就过去了。
哪知道,第二天,官差来了,说昨天那老头经抢救无效死了!官差说死者家属把他告了,说是他撞倒的老头,才导致老头意外死亡。死者家属要求他赔偿。
陈学问觉得自己冤枉呀。他根本没撞到老头,是老头自己跌倒的。他还帮助止血包扎,派人去通知老头的家属。自己从头到尾都是做好事,老头的死和自己毫无关系!
昨天老头的儿子儿媳妇还感谢我来着,今天怎么把我告了?你们搞错了吧?
官差不由分说,拿链子就把他锁上了。冤枉不冤枉,到公堂上和大人去讲。现在你得跟我们走,到衙门里打官司去吧。
就这样,他被带上了公堂。老头的老伴、儿子、儿媳都在。和昨天的态度截然不同,三个人同时咬定就是他害死的老头!不是蓄意谋杀,也是过失致人死亡!
他当然不承认。他有目击证人,店里的伙计都能够证明他的清白。
审案官却认为,布店是你家开的,店伙计是你雇的,他们当然要帮着你说话。店伙计的证词没有法律效用!
那就找目击者吧。现场还有那么多看热闹的。哪知道,看热闹的挺多,一听说去衙门里作证,谁都不愿意去。
案子审了十天,毫无进展。十天之后,知县大老爷在公堂上,忽然指着他说:“陈学问,是你撞的你就承认了吧。在这儿拖着干什么呢?你家那么有钱,陪人家一点,你也破不了产。”
这是赔钱的事吗?明明不是我撞的,我为什么要陪?他家要是经济困难,缺钱吃不上饭了,我可以帮忙。但要是冤枉我,说人是我撞的,我绝不能答应!
你不答应?知县问他:“既然不是你撞的,那你为什么要扶他?你还给他包扎,通知家属。不是你干的,你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
陈学问说,人是在我店门前摔倒的,我正好在场。有人摔倒了,我既看见了,当然要把人扶起来。至于包扎上药、通知家属,难道不是一个正常人应该做的吗?
陈学问讲的有道理,但他没有证据。老头的家属咬定是他撞倒了人,导致老头死亡。最后审案官下结论,陈学问扶了老头,给老头包扎并通知家属。所以,老头的死亡和他有关。判他赔偿。
老头的家属拿出了一张巨额赔偿单。抢救老头所花的医药费,老头死亡给家属带来的精神损失、财产损失,等等。合计一万多两银子。
陈学问买卖做的虽大,流动资金哪有那么多?没办法,只好卖了几家店铺。凑够银子赔偿给老头家属之后,他也所剩无几了。他老婆气不过,一病不起。
给妻子看病,花光了他剩下的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