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佳人白衣友
朝与同歌暮同酒。
世人谓我恋长安
其实只恋长安某。”
念完这首诗,陈少安便接过服务生递过来的900法币,头也不回的潇洒离去。
这边的宋薇云轻咬嘴唇,默念那首诗词。
“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其实只恋宋某某···”
她这样念着,倒是真的有些醉了。
大都会门口,看着失而复得的900法币,陈少安不由得亲吻一番。
我滴心肝小宝贝儿,以后再也不让你们离开我了。
陈少安看着这些钱,比看见女人都亲。
再一想,那女人姓宋,还说大都会就是她家的。
难不成,这女人是四大家族中,宋家的人?
陈少安越想越是觉得有可能,不过现在也无法验证,只能先回家去。
第二天一大早,陈少安打开信箱,便看见《青春画报》寄过来的200稿酬,还有一封回信,以及这一期的刊物。
果然,自己抄袭的那首《一代人》,已经被刊登上去。
这首诗很短,可仍旧被印刷在头版,而且用了极大的加黑字体。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这是跨越时代的绝唱!
收了钱,把回信和报纸扔进垃圾桶,就有一辆斯蒂庞克牌汽车停在门前。
却是曹家来接他的人。
也是,今天是给曹幼珊老爷做手术的时间。
想到这里,陈少安整理一下着装,便坐在车上,去往曹家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