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秦牧这条疯狗(2 / 2)

实名的。

大概意思是:

我叫秦牧,是招县xx村人,秦时是我异母哥哥,他从小虽然跟着奶奶生活,但吃喝拉撒的费用都是我爹我娘供应的。

十七岁,我哥哥谎报年龄入伍了。

我和叶巧慧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彼此也中意,就定了亲。

参加了两年劳动之后,我因表现优异,获得了一个推荐上工农兵大学的名额,和叶巧慧暂时分开了,但彼此常有书信来往。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叶巧慧一边和我通信,另一边却接受了秦时,我刚毕业就提了分手,还嫁给了我哥。

我妈因为气不过,骂过我哥,说我哥禽兽不如,拐了亲弟媳妇,所以让他们恨上了,污蔑我妈偷窃。

希望有关部门能调查清楚,害群之马留不得。

巴拉巴拉……

叶巧慧看完信后,将信递还给曹干事,平静地说:“信上说的并非是事实。我和秦牧的确订过婚,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主动写的信。而且,是他另外追求了一个女同学,主动提出退婚的。”

丁向红和曹干事对视一眼,问道:“那你为什么后来又嫁给了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