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李四已经准备好了,您说我记录即可!”
李四过来的时候,直接带好了笔墨纸张,找了张桌子铺开便等着记录了。
“用毛笔记录?”
赵彻蹙眉。
关于种植和养殖技术的记录还是很多的,毕竟每一种农作物和动物的种植饲养技术都是有区别的。
赵彻要是原原本本的讲出来,恐怕最少也是一本十几万字的著作。
本来这个时代没有电脑打字机,记录就全靠人工手写。
要是再用毛笔的话,速度自然也就更慢了。
这么想着,赵彻直接拉开了自己桌子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支钢笔还有一沓纸。
“来,李四你试试用这个笔写字!”
“这也是笔?”
李四蹙眉,赵彻手中的钢笔,看上去十分漂亮,也很精巧的样子,但又没有毛刷,那怎么写字?
“此物名为钢笔,不需要蘸墨水,可以自动出墨,而且笔尖是硬的,不用担心晕染,写起来的速度自然也会很快!”
“钢笔?”
李斯半信半疑的接过钢笔,然后随手在纸上写了几个字。
“公子,这钢笔还不如毛笔呢!”
赵彻无奈扶额,看着李斯用拿毛笔的姿势拿着钢笔,哪能好用嘛。
“李四,这钢笔不是这么用的!”
赵彻说着,给李斯掩饰了一番钢笔的用法。
只见他拿着钢笔,在纸上快速的书写了起来。
笔锋刚劲有力,字迹清晰,而且比毛笔书写出来的文字要小了不少,这样一来,一张纸上能记录的文字就更多了。
最关键的是,赵彻用钢笔写字的时候,几乎没有停顿,写字的速度十分迅速。
不像是毛笔,每写完一个字就要稍作停顿,否则墨迹未干的时候,很容易晕染。
“公子,能让我试试吗?”
李斯看着感觉有些手痒,便出言跟赵彻讨要了起来。
“当然可以,你试试吧!”
赵彻将钢笔递给李斯,示意他先学着使用一下。
看得出来,李斯的书法还是不错的,但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还是有所区别的。
再加上,李斯又是第一次使用钢笔,所以刚开始的动作有些笨拙。
不过,随着李斯慢慢熟悉,书写的动作也越发流畅稳定了起来,并且速度也跟了上来。
“公子,这钢笔真是奇物啊,虽然没有毛笔的大气磅礴,但用来书写,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李斯十分震撼的说道。
毛笔书法,除了用来记录之外,其最大的价值还是在于其观赏性。
但要论起实用性,钢笔自然是远超出毛笔不止一筹了。
毕竟不管做什么事情,讲究的都是一个效率,尤其是在记录这方面。
可能用毛笔一个时辰才能书写七八百字,但是用钢笔的话,只要熟练了,一个时辰至少也能写出好几千字来。
李斯的发散性思维再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钢笔的出现,除了让自己记录的时候更方便一些,还有什么作用呢?
钢笔不用蘸墨水,这就意味着可以随身携带,走到哪里都能使用。
钢笔书写速度的加快,也就意味着日后无论是抄写书籍还是其他什么方面,都能有很大的效率提升。
李斯还记得,自己求学的那个时候,书籍一直是十分昂贵的东西,那个时候的李斯根本买不起。
因此,李斯大多数时候,都是自己买来空白的竹简,然后用毛笔抄写别人书籍上的内容,再拿回去研读。
而现在,纸张的发明,代替了竹简的笨重和昂贵。
钢笔的出现,又加快了书写速度的提升。
这两者结合在一起,日后的书籍价格自然会比以前要便宜许多。
或许这样一来,就有更多贫穷的学子,有了学习知识的机会,日后也能为大秦多培养出一些人才来。
“这件事也要记下来,日后将这钢笔也献给陛下,让他推广出去!”
李斯心思电转,自己才刚来到赵彻府上一天,就见识到了这么多新奇有用的好东西,真不愧是还未进宫,就被陛下立为储君的公子。
李斯暗下决心,这次是嬴政给他的一个机会,只要能安心将赵彻给辅佐上位,日后自己不但能恢复大秦左丞相的位置,甚至还能流芳千古。
这对李斯来说,简直就是无法拒绝的诱惑。
“一定不能辜负陛下的重托,公子彻有如此能力,再加上陛下看好,继任大秦储君,简直易如反掌!”
仅用了一天不到的时间,赵彻就依靠着自己超前的目光和后世智慧的结晶,深深折服了李斯。
李斯作为大秦左相,在朝中的关系网,可以说是错综复杂。
哪怕他现在已经失势了,但以前受过他恩惠的人,也不是所有人都是白眼狼。
更何况,赵彻的背后还站着嬴政、王翦、蒙毅等朝中诸多大臣。
就凭这份底蕴,哪怕赵彻尚未进宫又能如何?
赵高那个废物,都能凭借着嬴政的宠爱,差点将胡亥扶持上位。
要不是赵彻的出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