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黄焖鸡与煲仔饭(4 / 5)

感受到最大限度的冲击。

不过,咖啡和牛奶并没有嚣张太久,一旦攻破了它们的防线,嘴里就是黄焖鸡的天下了。

无数种味道,如此浩浩荡荡丶又秩序分明地朝他杀来。

鸡肉的鲜嫩,土豆的粉糯,香菇的浓香,青椒的薄辣,红椒的厚甜,加上最强辅助——葱姜蒜的共同发力,

什麽残馀的食物气味,通通被这阵仗吓得魂飞魄散丶逃之夭夭。

邓阳坐在路边简易的摺叠餐桌旁,耳边彷佛有小提琴伴奏音乐在流淌。

这哪里是路边摊啊,这是五星级饭店才有的顶级享受啊。

他很想闭上眼睛,尽情沉醉在食物带给他的梦幻感受中。

可是他的眼睛不愿意闭上。

眼睛也得吃饭啊!

这一盘黄焖鸡米饭,不仅仅是鼻子和嘴巴的狂欢,更是眼睛的盛宴。

绿的像绿翡翠,红的像红玛瑙,黄的就更加丰富了。

染上汤汁的白米饭像极了透明的黄水晶,而鸡块呈现出黄宝石的色泽,

就连点缀其中的姜片,也好像黄金一样明亮。

在这样的美食诱惑下,邓阳直接丢弃了筷子,也丢掉了自己所谓的体面。

他用勺子大口大口地舀起米饭和鸡肉,塞得两颊鼓鼓囊囊,无师自通了黄焖鸡米饭的奥义。

略带咸味的汤汁,配上热腾腾的白米饭才是完全体。

去特么的咖啡配吐司!吃惯了中餐的胃,明确告诉他,大冬天吃上一碗热乎乎的浇汁盖饭,就是yyds!

平心而论,他家请的做饭阿姨,已经算是手艺很好的级别了。

本来他们是想请这位阿姨当住家保姆的,这样早餐和晚餐都可以让她做。

没想到这个阿姨质朴一笑,竟然拒绝了他。

“不行咧,俺有好几个雇主,都喊我住家,俺忙不过来哩。”

邓阳才知道,原来这阿姨在这个小区很受欢迎,每天她在邓阳家里做完午饭,就去楼上给另一家雇主做。

晚上又去同小区的另一栋楼做晚饭。

每天跑几趟,说不定一个月收㣉比邓阳夫妻俩还高。

然而,这个阿姨的手艺,和眼前做出这份黄焖鸡米饭的摊主相比,竟然完全不够看。

好比是小学生与博士后的区别。

六年级,不能再多了。

至於邓阳和他老婆的厨艺,就是幼儿园大班的级别。

主打一个能吃,且吃不死,不能要求更多了。

可想而知,这麽一顿黄焖鸡米饭,对邓阳来说是怎样的降维打击。

给他吃得心神震荡,道心崩塌。

他不由得开始反思,原来路边摊这麽好吃,那他坚持了多年的健康生活,岂不是白活了?

到头来,他这个所谓的小康阶级,竟是没有享受过一天的口福?而他的老婆孩子,也一直在跟着他吃苦?

邓阳含着热泪,刨完了最後一口饭,连每一粒米都刮得乾乾净净。

末了发现餐盘上残馀着一些汤汁,他做不到甩开舌头舔,只能用勺子一下一下地刮着餐盘,刮一下,抿一下。

要是有个馒头在手里就好了,他能把汤汁蘸得乾乾净净。

不是他买不起又一份黄焖鸡米饭,而是他下意识觉得,这麽好吃的宝贝,浪费是是要遭天谴的。

邓阳吃得意犹未尽,决定再打包一份黄焖鸡回家吃。

可就在他起身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与黄焖鸡米饭截然不同的香味。

那香味偏咸一些,又带着一股淡淡的米饭焦香,是从一旁的小砂锅里面传出来的。

香味勾得他舌头瞬间就打了个弯。

“老板,这个是什麽啊?算了不管是什麽,卖给我尝尝……”

话音刚落,小吃车忽然冒出一个脑袋,大声抗议:

“这份是我的!你想吃待会儿再给你煮!”

萧岚顿时无语了,怎麽换了个人,结果比李阿四还犯二?

他一把将探出来的脑袋摁下去:

“胡莱!跟顾客抢吃的,你出息!”

这货在群里舌战群儒,终於说服了大家,以後他们仨轮流跟任务。

顺序就按照李阿四丶胡莱丶吕洞宾这样轮。

没想到胡莱这货是真胡来,才刚到没几分钟,就跟顾客抢饭吃。

萧岚连忙对顾客道歉:

“不好意思,新招的夥计,有点护食。”

“你别管他,这是煲仔饭,做一份10分钟就好。顾客优先,这份先给你,让他等一等不打紧。”

邓阳听说只要10分钟就能做一份新的,连忙摆摆手表示大度。

“没事,让夥计先吃吧,我刚吃完一顿饭,不饿。”

“而且你们自己员工也吃自家做的东西,说明卫生有保障,我也吃得放心。”

看到顾客这麽好说话,胡莱立即饿死鬼投胎似的,眼巴巴地看着萧岚,还可怜兮兮地拽着他的裤脚。

“岚哥,你看顾客都说他不急……”

“他不急我急,我是急急大王,我特意没吃早餐,就是为了等你这一顿,再等一秒钟就要饿死了……”

黄焖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