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
时不时传来小声的感慨,倒吸气,显得像在演戏一样夸张。
他们听到别人说包菜的不好,还特意反驳:
“谁说这包菜不好啊,这包菜可太绝了!”
没人知道这些吃到萧岚做的包菜的幸运儿,此刻心里有多美。
昨天的油炝包菜,顶着油呛的名头,吃起来却是清甜爽口丶酸爽开胃。
而今天的五花肉炒包菜,有一股独特的荤油味。
眼睛看到的是菜,吃进嘴里却是浓郁的肉香。
闭上眼睛,加点想象,这跟直接捧着猪肘子啃有什麽区别?都一样好吃耐嚼,吃得满嘴流油。
正是中午,外头阳气最旺,人们也正胃口大开。
早餐摄入的能量已经消耗殆尽,下午的工作全部需要午餐的食物来提供精力,油水越多,身体越兴奋。
如果有人凑近看,甚至能看到这些犯人短粗的头发明显向上竖起,根根直立。
他们一边吃,一边觉得有只手揪着他们的头皮往上提,脚下越来越轻,好像要飘起来了。
这种飘飘然的体验,一直持续到舔乾净勺子背面的最後一粒米,才逐渐消失。
身体紧绷的颤栗也渐渐停息,化为松弛的餍足停留在他们的脸上。
“太好吃了……以後要是每天都能吃一顿这麽好的,我真的……什麽都愿意干……”
“我也是……我死都愿意……”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隔壁桌子的人,无法理解他们夸张的话语,嗤笑了一声,扭过头不再看。
至於小潘那一桌,很不幸,他们并不是少数的幸运儿,他们也没能分到萧岚亲手做的菜。
不过,小潘自从正常吃了两顿之後,他的胃口已经活跃起来了。
一到饭点,胃就在肚子里上蹿下跳丶打滚撒泼丶捶胸顿足,还扯过一段肠子威胁他:“你要是敢饿着我,我就吊死在你肚子里!”
所以,尽管这一顿没那麽惊艳,小潘还是吃了不少,不敢饿着肚子里的小祖宗。
可他一旁的郝叔,还是那副样子,只扒拉了几口米饭就不吃了。
小潘又是担忧又是疑惑:“郝叔,你是北方人吗?你吃不惯米饭?”
郝叔正想回复,忽然瞳孔一震,他连忙低头:
“不是,就是觉得天天吃有点腻。正常人家谁一天三顿都吃米饭啊……”
小潘更懵了,失声说:“郝叔你没说错吧?这可是米饭啊,正常人家谁一日三餐离得了米饭?”
“啊,我懂了,郝叔你在开玩笑对吧,哈哈哈差点被你骗了!想不到你还挺幽默。”
郝叔跟着扯了扯嘴角:“没错,是跟你开玩笑呢。我其实是血糖有点高,吃完就犯困,还是少吃点,免得下午工作打瞌睡被组长骂。”
“难怪呢,不过也不能为了工作饿肚子啊,身体要紧。……”
小潘说着悄悄压低嗓子:“我等会儿去小卖部买袋小面包,你午休起床吃几口,或者带去车间里偷偷吃,别饿坏了身体。”
郝叔怔了怔,忽然盯着小潘的脸,惆怅地说了声:
“我儿子跟你差不多的年纪,不知道现在长什麽样了……”
“郝叔你不是快出狱了嘛,到时候就可以去看你儿子啦。”
郝叔闻言苦笑一声,没再说啥。
吃饭的时间只有半小时,不管吃没吃完都要收拾起身了,没这麽多时间给大家闲聊。
在郝叔他们排队离开座位的时候,一双眼睛,在不远处直勾勾地望着他们所在的方向。
这双眼睛的主人,正是萧岚。
时间倒回半个小时前。
萧岚给大家配餐分菜的时候,偶然低头一瞥,差点被吓得跳起来。
他看见自己的手心红彤彤的,还以为自己不小心被划伤了,流了满手血都没发现。
可萧岚定睛一看,发现不是手流血,是炒菜勺的红灯亮了。
早餐的时候,他也是用这把菜勺去配菜。
只是当时他第一次干这活,谨小慎微,没时间分心留意勺柄。
到了中午他配餐更加熟练,这才发现,等待吃饭的犯人里面,还有让菜勺冒红灯的坏人。
这种血红血红的颜色,保底是S级,手里头有命案。
而且,只有犯人没被绳之以法的案子,才会让嫉恶如仇的炒菜勺愤怒地冒出红光。
这麽说,服刑的犯人里面,还有人的罪行没被完全揭露,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萧岚抓紧了勺柄,不让红光从指缝间漏出来,同时缓缓抬头,扫视了一圈附近的桌子。
每张长条桌围坐了8个犯人。
那个让炒菜勺冒红光的杀人犯,就在他前後左右几张桌子的人里面。
但是杀人犯脸上不会写着“杀人犯”两个字,萧岚用最快的速度,在脑海中一个个调取周围犯人的犯罪记录。
很快,他就锁定了其中最特别的一份。
在一众因为盗窃丶职务侵占丶诈骗㣉狱的罪行里面,那血淋淋的3条人命,让萧岚屏住了呼吸。
杀了3个人,这通常要被判死刑。
而死刑犯不关在监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