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福先将筷子拿在手中,然后将碗端了起来,先欣赏了一下碗上的青花图案,点了点头之后才将碗放在鼻子面前轻轻地闻了一下。 红油那股特殊的香味刺激着鼻子里面的嗅觉细胞,一股香辣扑鼻的刺激感通过神经元传递给大脑,让马福大感过瘾。 除了红油的香味之外,马福还闻到了一股混合的香味,这种香味虽然没有红油的香味那么强烈,但是却没有受到红油香味的压制。 反而有了一种自己特立独行的存在感,更加给人一种特殊的感受。 你看,或者不看,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闻,或者不闻,香气就在那里,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吃,或者不吃,我就端在碗里,不舍不弃。 来我的碗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胃里,默然、相偎、欣喜、相伴。 。 马福此时心里的感受可不一般,两种香气的所产生的效果绝对不是11那么简单。 混合的香气中带有一种滋润的感觉,这种感觉不仅抵消了红油香辣对于鼻腔的刺激,而且会让人产生一种满足于进食的舒适感。 再加上红油的配合,香辣刺激下的激励作用,加速了口腔分泌唾液的速度,从心底勾起了享受美食的欲望。 这就是两者相互配合下所产生的叠加效果,无法用完美的语言来形容它们,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马福此时就是处于这种境界之中,从闻到两种香味的那一刻,他就一直闭着眼睛,体会着这美好的意境。 楚云风看见马福闭着眼睛呆在那里,心里想着难道是吃饭之前需要祈祷一下吗? 所以也没有出言打扰,生怕影响了他,干扰别人祈祷可是一件非常不礼貌的事情。 心中默默地念了一首莎士比亚的诗,马福从这美好的意境中醒来,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然后端着手上的那碗抄手,走到了桌子面前,此刻他的眼中只有手上的这碗美食,自动屏蔽了周围的一切,包括楚云风。 将帽子放在一旁,马福凝重地拿起了碗上的筷子,轻轻地将筷子放下,生怕将抄手的皮给弄破了。 随着筷子的深入,马福才发现自己完全想错了。 抄手皮非常的劲道,而且在高汤中非常地柔滑。 随着筷子在碗里的滑动,抄手皮会随着这股力道摆动,同时也会卸去一部分筷子所带来的力度。 这也是为什么在熬制高汤的时候要加入猪皮的原因。 猪皮会使用高汤便得粘稠,给高汤增加一丝粘性,而不会让高汤看起来就像是水一样毫无质感。 当马福夹住抄手之后,没有立即将它直接夹起来,而是将它13的部位露在汤面上。 利用“元宝”中间凹陷的特性,让一部分红油和芝麻身陷其中,然后再慢慢地让整个“元宝”露出“水面”。 目前吃过抄手的人一共就二个,楚云风和郭逵。 但是他们两人都没有用过这种方式来获取汤面上的红油和芝麻,所以每次两人吃完之后,汤面上还留有不少。 就这一点技巧来说,马福似乎比楚云风和郭逵还要厉害。 算了,就不提郭逵了。 那种狼吞虎咽的吃法没什么好做比较的。 面上充满红油和芝麻的“元宝”,无论是从色泽还有外形来说都是无可挑剔的。 马福很想先将表面的汤汁一口吸掉,先品尝一下汤汁混合红油的味道。 但是一想到如果吸掉的话,整个抄手的完整性就被破坏掉了,一点也不完美。 “Oh,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马福心中默默地想到。 而且抄手很软,自己筷子夹着的时候手还有一点微微发抖。 如果是轻轻吸的话,势必会洒落不少进碗里,甚至还会弄到一部分在自己的嘴上。 如果是重重吸的话,肯定会全部将他们吸进嘴里,但是这样一来,声音就会非常的大。 这绝对不是一个绅士能做出的事情,简直是太失礼了。 该怎么办呢?马福开始纠结起来了。 我真的很想先吸一口啊,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我太难了。 无奈之下,马福只好放弃了之前的想法,还是先来一个整体的感受吧。 筷子先定在那里不动,脑袋慢慢地伸到了碗边,然后筷子轻轻地将整个抄手送进了嘴里。 虽然拿着筷子的手有点抖,但是马福还是成功地将抄手送进了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