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扇扇的窗户全都打开了,挤满了人,都在往底下看。 只见人群的围观中,一个穿着桃红色裙衫,发髻上只带着一根银簪子的少女,怀里抱着二胡,流着眼泪跪在地上,一个小厮模样的正在拽她的胳膊。 “我们少爷先看中的你,老实点儿,快跟我们走吧,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卖唱女显然知道旁边个头不高,大胖脸,挺着八个月孕肚似的大肚子的胡家三少爷,不是她想要的人,哭哭啼啼地摇着头:“我不要,不要。” 胡贵妃的娘家,在京城的名声非常不好,除了欺男霸女,打老婆,还有就是府里头的下人换的频率很高,尤其是年轻清秀好看的小厮和丫头。 这卖唱女看着胡家三少爷,就像看到了洪水猛兽:“我是要卖身为奴,可,可我又不是人牙子倒卖的,我总可以选择自己去做谁家的奴婢吧,求胡少爷饶了我。春娘命贱,求胡少爷高抬贵手饶了我吧。” “跟她啰嗦什么,直接带走。”胡三少爷大手一挥,就准备带走。 但是沈承志眼里揉不得沙子,看不得胡家当街强抢民女:“胡志同,她都说了,她不愿意,你听不懂吗?别以为别人不知道,你抢她回去是干什么的,你要是想做个人,就放她一条生路。” 沈承志跟她娘小王氏完全不是一类人,小王氏是万事以利益为先,沈承志则是刚正不阿,完全就是年轻时候的永兴侯。 他和胡志同的恩怨,早在七八岁的时候都有了,都是身份相等的外戚家,一个是贤妃的娘家,一个是胡贵妃的娘家,两家人不合,见面都是阴阳怪气,两家人的孩子,见面更是连假装客气都不会有,经常要打起来。 胡志同是废物点心,越长越胖,越痴肥笨重,根本打不赢玉树临风、武功高强的沈承志,就经常避着了,可这次,也是巧了。 他早就盯上了这个卖唱女了,买通了掌柜的,给卖唱女她爹喝的水里头下了毒,让这卖唱女的亲爹病倒了,因为没钱治病,卖唱女被逼无奈,打算自卖自身,眼看着就要落到了他的圈套里,结果,沈承志竟然从这里路过,直接就扔了十两银子。 抬抬手的事,十两银子而已,就能挽救一个人的性命,沈承志觉得是划算的,可是胡志同恼羞成怒了,觉得沈承志这是在故意羞辱他。